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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招商优惠过滥 国务院狠招清理

时间:2014-12-10 14:16:06 来源:第一财经

    为期4个月的税收等优惠政策规范清理工作,即将在各地展开。

    这意味着,地方政府招商中优惠政策这一法宝将受到约束,而企业享受的招商政策也将被清理或规范。

    12月9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称,近年来,为推动区域经济发展,一些地区和部门对特定企业及其投资者(或管理者)等,在税收、非税等收入和财政支出等方面实施了优惠政策,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投资增长和产业集聚。但是,一些税收等优惠政策扰乱了市场秩序,影响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效果,甚至可能违反我国对外承诺,引发国际贸易摩擦。

    因此,下发该文件的目的是“严肃财经纪律,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泛滥的优惠政策

    某东部省份招商人士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各地在招商引资时,税收等优惠政策比拼得很厉害。

    他举例称,一个投资五六千万元的项目,在东部发达城市仅土地就需要投资1000万元,而中西部欠发达地方为了吸引项目入驻,常常把土地白送给企业。更为关键的是,企业可以将获得的土地拿到银行抵押贷款,这使得企业投资成本大大降低,土地等优惠政策也因此被企业看重。

    一些企业也摸准地方招商引资脉门,常常以优惠政策“要挟”地方政府。

    安徽省某地财政局副局长称,新入驻企业均要求比照享受某一区域性优惠政策,折算成真金白银后,由当地财政资金予以奖补。在此背景下,好企业“比武招亲”,各地“彩礼”的多寡是唯一的谈判筹码。

    在政府给予企业税收等优惠政策到期之后,一些企业或高管以企业搬离为筹码,换来政策展期或其他附加条件。“某金融机构高管团队在已经享受5年个人所得税奖励后,仍然要求继续享受,迫于现实原因,地方财政只得应允。”上述副局长表示。

    上海财经大学教授朱为群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介绍,地方设立税收等优惠政策主要是为了招商引资。

    税收等优惠政策分三种:第一种是所得税等税收优惠,通过不收或少收税来施行优惠政策;第二种是非税收入优惠政策,比如以优惠价格或零地价出让土地;第三种则是财政支出,包括给予企业电价水价优惠、财政奖励或补贴等。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此前表示,目前我国税收优惠政策尤其是区域优惠政策过多过滥。据统计,已经出台实施的区域税收优惠政策共有30项,还有一些正在申请的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项目。同时,一些地方政府和财税部门执法不严,通过税收返还等方式变相减免税,制造“税收洼地”,严重影响了国家税制规范和市场公平竞争,必须下大力气清理整顿。

    朱为群表示,税收优惠损害了个税公平,破坏了税制。另外,过滥的税收等优惠政策不仅扰乱了市场秩序,还破坏了统一市场。一些优惠政策只是行政机构或少数几个行政官员说了算,也可能滋生腐败。

    在财经纪律越来越严的背景下,明目张胆式的减税、免税和缓缴已不是主流,而被“先缴后补”、“等额奖励”等形式的财政优惠政策替代,这导致地方政府收上来的钱变成了“纸上财富”。

    “现在经济不好,财政收入增幅压力很大,这边收不上来,那边大幅放水,所以要堵漏洞。这也是此次税收等优惠政策清理很重要的原因,即防止财政收入大幅下滑。”朱为群称。

    清理出狠招

    虽然《通知》的文字不到3000字,但在规范和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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