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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上海多部新规正式施行

时间:2020-04-30 16:36:34 来源:界面新闻

  上海一大批新法规将于2020年5月1日正式施行,包括《上海市家政服务条例》、《上海市会展业条例》、《上海市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等。

  《上海市家政服务条例》

  根据《上海市家政服务条例》,上海市将建设具备信息归集、行业监管和公共服务三大功能的全市统一家政服务管理平台,实行家政服务人员持证上门服务制度,并鼓励发展员工制家政服务机构。

  4月27日,上海家政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已率先上线试运行。平台目前已归集27万余名家政服务人员和409家家政服务机构基本信息。

  此外,《条例》也提出,本市将符合条件的家政服务人员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支持员工制家政服务机构集体租赁公租房。

  《条例》还明确了家政服务用户的权利义务。其中,用户主要拥有信息知情权和查验证件等权利,以及按约支付费用、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条件、进行信息披露等义务。

  家政服务人员则在享有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有权拒绝可能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家政服务等权利的同时,需履行如实进行信息披露、按照要求或者约定提供服务等义务。

  《上海市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

  《上海市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在很多方面率先立法,突出体现为注重创新策源能力的提升、注重激励人才的创新活力、注重创新主体的培育、注重营造宽容失败的创新氛围、注重创新载体的建设等亮点和创新点。

  其中,《条例》特别提出“聚焦张江”,着力打造张江品牌,形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区域创新极。

  根据《条例》,上海将重点以提升创新策源能力为目标,对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作出系统性和制度性的安排,如提供研发资助,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企业的科技创新活动给予公平普惠的支持;扩大科研事业单位选人用人、编制使用、职称评审、薪酬分配等方面的自主权;赋予科研人员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等。

  《上海市司法鉴定管理条例》

  《上海市司法鉴定管理条例》一个重要制度创新是创设了“四类”内外鉴定事项全覆盖管理模式。此前,国内各省(区、市)出台的司法鉴定地方性法规适用范围仅限于由司法行政部门登记管理的“四大类”(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环境损害)内的鉴定业务。

  然而,司法实践中涉及的“四类外”鉴定事项范围广泛,如司法会计、产品质量、价格类、文物类、涉农类的鉴定等,仍需要通过立法来规范。

  《条例》则明确,对从事“四大类”司法鉴定业务的鉴定机构、鉴定人实行登记管理;对从事“四类外”鉴定业务的其他鉴定机构、鉴定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进行管理。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四类外”其他鉴定机构、其他鉴定人的审核管理,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可以通过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发布其他鉴定机构、其他鉴定人的主体信息等。

  此外,《条例》也包含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登记管理制度,完善司法鉴定程序规范,实行市区分级管理、重心下移,综合运用多种手段提升监管实效性,优化管理与使用衔接机制和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戒力度等举措。

  新《上海市消防条例》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上海市消防条例〉的决定》由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3月19日通过。

  新《上海市消防条例》进一步明确了相关部门消防安全责任,即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消防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其他负责人应当落实消防安全“一岗双责”制度。

  新规也将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建设工程竣工后的消防验收以及相应的行政处罚职责由原来的消防救援机构承担调整为城乡建设管理部门承担。

  同时,最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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