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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自贸改革方案3.0版出炉

时间:2017-04-01 14:45:01 来源:中国上海

  对标国际上海自贸区再迈重要一步  国务院日前正式印发《全面深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这是上海自贸区设立以来,国家出台的第三个改革方案,被外界称为“上海自贸改革的3.0版”。与过去的改革方案相比,新版方案有何亮点?对上海自贸区在新一轮改革开放中进一步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又会起到怎样的指导作用?

  首次提出设立自由贸易港区

  “改革系统集成”,这一名词在上海自贸区深化改革3.0版方案中多次出现。

  “去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就提出,上海要以系统集成的新方略来推进全面深化改革。从上海自贸区自身发展来看,办事效率要继续提高,改革开放要继续深化,都对集成创新提出了迫切需求。”复旦大学上海自贸区综合研究院秘书长尹晨说。

  具体到改革系统集成的要求上,方案中提到,上海自贸区要建立更加开放透明的市场准入管理模式;要全面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等。尹晨指出,“一共9项要求,本身就需要跨部门参与和集成创新。同时,这9个领域,在自贸区前期发展中已具有较好基础,集成后能较快地实现复制推广。”

  系统集成创新的另一个目的,是为了建立开放型经济体系的风险压力测试区,形成适应经济更加开放要求的系统试点经验。“比如,上海自贸区要对标最高国际标准,自由贸易港就是一个很好的切入点。”尹晨指出,“迪拜、新加坡以及欧洲各国的自由贸易港在通关时间、成本、单一窗口便捷性等绩效上都已经达到世界先进水平,上海自贸区要建成国际标准的自由贸易港区,实际上是倒逼海关、边检、口岸等各个部门,通过协同创新和系统集成来赶超这些具体的标准。”

  大部门制改革考验监管能力

  方案对上海自贸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打造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先行区提出了一系列要求,同时出现的还有许多新概念。

  转变政府职能的第一项要求,就是健全以简政放权为重点的行政管理体制。其中,深化大部门制改革,建立精简高效的跨部门协同机制,被明确纳入改革要求。对此,上海社科院经济研究所原所长石良平研究员认为,这与27年前浦东开发开放伊始就提出的“小政府、大社会”恰好呼应。

  但减少干预绝不等同于不作为。在石良平看来,大部门制改革考验的不仅是政府转变职能的决心,还考验各部门事中事后监管的能力。尤其在“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下,拆机构、并职能对上海自贸区推进“放管服”改革有重要意义。

  深化创新事中事后监管体制机制,是方案中对上海自贸区转变政府职能提出的第二项要求。石良平认为,随着大部门制改革提上议程,民间组织和社会力量对政府和市场的监督,都将成为未来监管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

  方案同时要求,上海自贸区要加快构建以大数据分析为支撑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石良平说,政府职能转变的关键是建立统一信息标准、实现信息共享。其次要明确制定标准的牵头人和牵头单位。第三步是保障共享后的信息安全,“否则共享就有可能好事变坏事。”

  境外优质企业有望在中国上市

  刚刚结束的全国两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对上海自贸试验区提出了新的要求,强调要努力把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成为开放和创新融为一体的综合改革试验区,成为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推动市场主体走出去的桥头堡。在方案中,探索搭建“一带一路”开放合作新平台,成为了自贸改革的重要内容,并且提出了三条主要措施。

  在上海财经大学自贸研究院副院长孙元欣教授看来,这三条改革举措都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比如,在以高标准便利化措施促进经贸合作方面,方案提出,上海自贸区要对接亚太示范电子口岸网络,积极推进上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与“一带一路”沿线口岸的信息互换和服务共享,同时促进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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