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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城市群规划印发 上海加码严控新增建设用地

时间:2016-06-14 14:22:44 来源:中国房地产报

  6月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与住房城乡建设部宣布,经国务院同意,正式印发《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并强调以改革创新推动长三角城市群协调发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利于促进产业升级,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加快农业现代化,辐射带动周边区域和中西部地区发展,增强国家竞争力。

  同时,要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的批复》(国函〔2016〕87号)精神,深化细化配套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协同工作机制,扎实有序推动《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努力将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建设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世界 级城市群。

  据悉,规划期为2016~2020年,远期展望到2030年。《规划》明确提及要从开发强度、人口区域平衡、城乡体系、生态环境等方面着手规划上海等长江三角洲城市发展。

  建设用地规模实现减量化

  目前,长三角区域城市普遍存在城市建设无序蔓延,空间利用效率不高的问题。2013年长三角城市群建设用地总规模达到36153平方公里,国土开发强度达到17.1%,高于日本太平洋沿岸城市群15%的水平,后续建设空间潜力不足。

  更值得关注的是,上海开发强度高达36%,远超过法国大巴黎地区的21%、英国大伦敦地区的24%。粗放式、无节制的过度开发,新城新区、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占地过大,导致基本农田和绿色生态空间减少过快过多,严重影响到区域国土空间的整体结构和利用效率。

  《规划》指出,要强化主体功能分区的基底作用,依据主体功能区规划,按照国土开发强度、发展方向以及人口集聚和城乡建设的适宜程度,将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区域、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三种类型。

  其中以上海、苏南、环杭州湾等地区为代表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出现阶段性饱和的优化开发区域要率先转变空间开发模式,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和开发强度,适度扩大农业和生态空间。

  按照《规划》,到2020年,长江三角洲城市群集约紧凑、疏密有致的空间格局将基本形成。空间开发管制和环境分区控制制度全面建立,建设用地蔓延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开发强度得到有效控制,划入生态保护红线的区域面积占比稳定在15%以上,基本形成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的总体格局。城市开发边界、永 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得到有效实施,特大城市和大城市建设用地实现由增量扩张向存量挖潜转变,上海建设用地规模实现减量化。

  疏解上海非核心功能

  在严格控制上海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和开发强度的同时,《规划》还强调要提升上海全球城市功能。

  按照打造世界 级城市群核心城市的要求,加快提升上海核心竞争力和综合服务功能,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发挥浦东新区引 领作用,推动非核心功能疏解,推进与苏州、无锡、南通、宁波、嘉兴、舟山等周边城市协同发展,引 领长三角城市群一体化发展,提升服务长江经济带和“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的能力。

  《规划》表示,深入推进长三角城市群建设,必须坚持世界标准、瞄准国际标杆,充分发挥要素集聚和空间集中效应,补齐短板、消除瓶颈,全面提升国际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上海中原地产市场分析师卢文曦认为,推动非核心功能疏解,更多的是产业结构上的调整。上海也在寻求经济结构调整,需要将一些低附加值的产业或者不适合上海功能定位的产业疏导至周边城市。比如低端的加工制造业等。随着这些产业流转到外省市,人员也会随之迁移。今后上海经济效能会增加,而高端产业吸引的是高素质人才,未来上海人口会趋于“精英”化。

  另外,为推动人口区域平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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