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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千名“工匠”申城让创新成职工价值取向

时间:2016-01-05 13:25:30 来源:

  1月4日从市总工会获悉,上海市总工会、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委、市人社局和市知识产权局六部门日前联合发布《关于推动一线职工岗位创新,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全方位打造职工创新的平台、环境、动力、机制、保障体系,力争到2020年基本建成上海职工创新服务体系,使之成为城市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还在全国首次提出“上海工匠”的概念,准备用10年时间培养选树1000名“上海工匠”。

  “十三五”期间,市总工会将拿出1亿元用于奖励一线职工创新,每年的奖励金额达到2000万元,而此前每年奖励资金在500万-600万元。

  上海将推行职工技能等级晋升奖励计划,对晋升技师和高级技师且符合条件的职工,由市总工会会同职工所在区县局(产业)、集团工会或基层工会一次性奖励1000元和2000元。对获得“发明专利”的企业一线职工发明人,由市总工会会同职工所在区县局(产业)、集团工会或基层工会一次性奖励2000元。上海每两年在生产一线职工中选树“上海市十大工人发明家”、“上海市十大职工科技创新英才”,今后给予每人的一次性奖励,将由3000元增加到1万元。

  《若干意见》还在全国首次提出“上海工匠”概念,准备用10年时间培养选树1000名“上海工匠”,并发挥“上海工匠”的示范引领作用,提升“上海工匠”的品牌效应,打造一支与加快建设科技创新中心和实施“中国制造2025”要求相适应的高技能领军人才队伍。

  呼吁工匠精神的回归,是“上海制造”和“上海品牌”升级的需要。目前,市总工会已正式下发了《关于在本市开展“上海工匠”培养选树千人计划的实施意见》,其中特别列出“上海工匠”的选树标准,包括具有工艺专长、掌握高超技能、体现领军作用、作出突出贡献等四方面。

  《若干意见》还提出,要使创新者名利双收,让创新真正成为职工的一种价值取向和生活方式。上海将建立职工创新成果按要素参与分配的制度,鼓励各类企业通过股权、期权、分红等激励方式,调动职工创新积极性。同时,认真执行职务发明法定收益分配制度,国有企业可与职工发明人事先约定科技成果分配方式和数额,职工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归属研发团队所得比例应不低于70%,转化收益用于人员激励的部分不计入工资总额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