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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推分类查验与查验分流 进一步提高通关效能

时间:2013-08-14 10:30:47 来源:上海政务

  记者日前从上海海关获悉,海关总署决定自8月1日起在全国海关范围内实施创新观念,优化监管查验工作机制,通过开展分类查验和查验分流,提高海关监管查验作业效能和口岸通关效率。与此同时,国务院要求的“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改革也在上海加紧落实。

  此次海关总署推出的相关措施之一是实施分类查验。海关对经营单位为AA类且申报单位为B类(含B类)以上企业(以下简称“AA类企业”)的进出口货物,除特殊情况外,实施较低比例的随机抽查。而对抽查中查获AA类企业存在涉嫌违法违规行为被海关立案调查的,海关将对该企业的进出口货物实施连续查验。海关主要通过稽查、核查等方式对AA类企业实施后续监管。简单地理解,这样的分类查验,就是强调“守法便利,违法惩戒”,通过评估和分类,让诚信守法企业切实享受到最高效便捷的通关服务,最大程度地帮助企业降本增效。但是,一旦在随机抽查中发现问题,那么所给予的便利就会失去,取而代之的是严格的连续查验。企业是否可以享受到贸易便利化的政策,取决于自身是否诚信经营、守法自律。

  另一项措施是实行查验分流。进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货物,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在口岸实施查验,对需查验的货物,均由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主管海关在区内实施查验。

  对此,上海海关正积极落实推进。“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是指企业在口岸报关报检环节实现一次录入,申报数据分别用于报关和报检;在查验环节企业一次完成集装箱开箱操作,海关和检验检疫部门依法同时实施查验作业;在放行时,关检双方将通关单放行信息和报关单放行信息电子联网,对进出口货物联合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