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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首批优先股详解:银行、基建打头阵

时间:2014-12-21 10:48:10 来源:华讯财经

  “通过本次发行优先股,补充其他一级资本。”2014年12月13日,建设银行(601939.SH)在发行预案中披露,该行拟发行境内优先股不超过6亿股,总金额不超过600亿元。

  这是继北京银行(601169.SH)后,又一家商业银行发布优先股发行预案。记者统计,目前,共有17家公司公布了预案,总规模达4529亿元。其中,有11家上市银行,4家基建公司,还有两家分别是能源、药业公司。

  “商业银行的资本金缺口形成了对优先股的硬性供给;能源、基建等资本密集型行业的公司,也可以通过发现优先股获得长期融资。”国泰君安证券债权研究团队预计,硬性供给与充足需求,将推动优先股迅速发展。

  出炉路径图

  11月28日,农业银行(601288.SH)400亿元优先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其余400亿元将在未来24个月内完成。

  这是优先股在中国境内资本市场的首次发行,距离国务院开展优先股试点刚好过去了一年时间。2013年11月30日,《国务院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国务院决定开展优先股试点。

  据公司法,优先股是在一般规定的普通种类股份之外,另行规定的其他种类股份,其股份持有人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公司利润和剩余财产,但参与公司决策管理等权利受到限制。

  “可以说它是一种夹层资本。”华泰联合证券一位分析师对记者介绍说,优先股是一种集股票、债权优点于一身的新型投资品种,适合稳健型机构投资者投资。

  据记者梳理发现,从国务院决定开展优先股试点至首只优先股正式挂牌,证监会、银监会等多个部门一共发布了近十道文件,对优先股发行各个环节进行了规定。

  首先是2014年3月21日,证监会发布《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明确上市公司可以发行优先股,非上市公众公司可以非公开发行优先股。

  具体到上市公司,如果想公开发行优先股,应当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其普通股为上证50指数成份股;以公开发行优先股作为支付手段收购或吸收合并其他上市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的,可以公开发行优先股作为支付手段,或者在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可公开发行不超过回购减资总额的优先股。

  从已公布的预案看,17家公司均选择非公开发行。“这种情况下,他们只向合格投资者发行,每次发行对象不超过200人。”前述华泰联合证券分析师说,此时不符合门槛的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信托、理财产品等方式进行间接投资。

  明确这些基本规定后,银监会、证监会又于4月18日联合发布《关于商业银行发行优先股补充以及资本的指导意见》,对商业银行发行优先股进行了更明确的规定。也就是在这个月底,浦发银行(600000.SH)成为公布优先股发行预案的第一股。

  此后的5月9日、6月12日,上交所、深交所分别发布优先股试点细则。期间,农业银行(601288.SH)、中国银行(601988.SH)、康美药业(600518.SH)、广汇能源(600256.SH)等数家公司公布了发行预案。

  及至9月18日,保监会发布《保监会关于保险公司发行优先股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对优先股的会计处理进行明确。

  国泰君安债权研究团队直呼,国内优先股发行条件至此已基本成熟,正式启动发行“箭在弦上”。两个多月后的11月28日,农业银行成为境内优先股的首发者。

  银行、基建打头阵

  截至12月15日,A股上市公司共有17家公布境内优先股发行预案,总规模达4529亿元。其中,有11家上市银行,包括五大行中的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及浦发银行等其他七家商业银行。

  “从供给方来看,受宏观经济调整的影响和巴塞尔协议III的要求,商业银行的资本金缺口形成了对优先股的硬性供给。”国泰君安发布的研报表示。

  据了解,《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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