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调动各单位招商引资积极性,广开引资渠道,着力破解资金瓶颈,日前,淮安市淮阴区出台《淮阴区引资奖励暂行办法》,为全区政府性建设资金引进工作加热升温。
办法明确指出,引资是指通过各种合法渠道引进用于该区政府性项目建设的资金,奖励对象为帮助我区成功引进一次性单笔资金300万元以上,且使用一年以上的引资人,引资人所引进的资金统一汇入淮阴区政府性项目投资公司制定的账户,由该公司作为项目借资主体,借资年利率按10%计算,以后根据国家政策和我区经济发展适时调整。对该区引资的引资人,按实际到账引资额的3‰给予一次性奖励。对引资人所在单位,根据其实际到账的引资额,按内资1:1、外资5:1的比例折算招商引资任务,不重复享受招商引资奖励政策。办法指出,借款由区土地经营收益及区城维费等政府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为防止不法行为发生,办法同时指出,视情节轻重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