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招商网资讯中心

当前位置:上海招商网 >> 招商引资 >> 业内视点 >> 正文内容

王敏慎:“纳税人权利”张扬得远远不够

时间:2015-01-02 23:54:29 来源:新浪评论

  近日《环球时报》刊发一篇文章——《纳税人权利,非你想的那么简单》。文章里的一些“精彩段落”,诸如“一些人动不动就张扬他们的所谓纳税人权利”“纳税是公民应尽的义务,而不是其行使权利的前提”之类,在网络广为流传,争议颇多。

  细看这篇文章,作者起初的论点,似乎是说公民行使权利,是“基于现代政治文明理念而不是基于是否纳税,不是说非要纳了税交了钱,公民才能行使权利”。因为他担心如果张扬“纳税人权利”,那些没纳税或者纳税少的人,权利可能就得不到保障。

  乍一听似乎其心拳拳,是为“弱势群体”说话。可这样的论点和论述,实在经不住推敲,如果作者不是居心叵测,那就是对税收基本常识的无知。在一个现代国家,“人人都是纳税人”已是无可置疑的事实。不管一个人有没有开始挣钱,工资中有没有被扣税,只要消费就逃不过纳税,一瓶矿泉水、一包瓜子里都含着税。所以,作者所担心的取消了农业税,数亿农民就不能行使公民权利,实在是杞人忧天、荒谬离谱。不交农业税,农民还是承担着消费税等其他税负,仍旧是纳税人,仍享有“纳税人权利”。

  正因为“人人都是纳税人”,张扬纳税人权利就是尊重所有人的权利,完全不是所谓的“资本权力观”“富人权利观”。按照现代税收观念,税收本就是一种“花钱买服务”。当然,这是一种形象说法,不意味着和市场上的买卖完全一样。实际上也没见哪个张扬纳税人权利的,去主张权利的多少和纳税的多寡直接挂钩。如果说现实中存在类似现象,恐怕正是一些政府部门犯了弱智错误,以为交了直接税的才是“纳税人”,缴税多的富人才是“纳税人”,而忽视了其他纳税人的权利。这恰恰说明纳税人权利张扬的远远不够,而不是太多。

  的确不是所有的权利,都建立在纳税的基础之上,但保障那些权利和公民张扬纳税人权利之间,并没有直接矛盾。没弄明白纳税人的概念,就去让“纳税人权利”吃药,实在是一种荒谬。而这样一篇违逆常识的稿件,之所以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还因为如今的现实,是纳税人义务强调的太多,纳税人权利保障的太少。花钱都“买”不到服务和权利,还把各种权利寄托在“现代政治文明理念”,不是痴人说梦吗?所以最值得警惕的就是,一旦如作者所宣扬的,把纳税和权利切割,那么税可能收得理直气壮,本该被保障的权利,则会变得更加虚无缥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