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招商网资讯中心

当前位置:上海招商网 >> 招商引资 >> 业内视点 >> 正文内容

中国社科院专家:部分行业存在极高准入壁垒

时间:2014-02-14 10:05:37 来源:一财网

  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副所长黄速建2月9日在京表示,“玻璃门”与“弹簧门”依然存在,甚至在一部分行业存在着极高的进入壁垒。

  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学部当天召开的“2014年经济形势座谈会”上,黄速建说,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发展中经济“权力”与行政权力的结合,造成事实上对非国有企业的不平等。

  “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在资源整合、行政权力利用、甚至国家机器支持等方面具有事实上的“政治正确性”或便利性。”黄速建说。

  他分析说,在以往的改革中,通过对原有的垄断性国有企业进行分拆、重组,在一部分带有不同程度垄断性的行业已经引进了竞争机制,但由于在这些行业参与竞争的寡头偏少,竞争强度不够。

  黄速建举例说,在有些行业,政策不允许新的竞争者进入;有些行业原有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具有压倒性的竞争优势,即使政策允许新的竞争者进入,但新竞争者无法与原有的企业进行有效的竞争,所以,对于新的进入者而言,行业的进入壁垒难以突破。

  他说,部分垄断或寡头垄断行业的垄断性与垄断或寡头垄断行业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壮大,是改革的结果,也是由行业技术经济特点、历史因素、行政性因素等决定的,同时,针对竞争不足带来的问题又需要进一步改革。

  黄速建认为,对于垄断性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政府管制不足、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缺乏强制性的信息披露制度是目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

  他分析说,由于历史、行政性、行业技术经济特点等多方面原因,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在一部分行业中居有一定的垄断(比如,盐业、国家电网、南方电网、中国铁路总公司等)或寡头垄断(比如,三大电信运营商、三大石油公司等)的地位。

  “无论是由于技术经济性原因,还是行政性的原因,垄断或寡头垄断有其合理性的一面,但不可忽视地也具有垄断或寡头垄断带来的一定弊端。”黄速建认为,既不应以这种合理性去否定这种弊端,也不应以这种弊端去否定这种合理性,更不必要去否定这种垄断与寡头垄断的存在。

  他认为,重要的是,在一部分有必要由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实行垄断或寡头垄断经营的行业中,不仅仅是要强化对这部分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监管,还要由相应的政府部门对这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实行相应的经济性管制,比如,对一些提供公共产品、带有一定公益性的企业的产品实行价格管制,以尽可能地消除由垄断或寡头垄断带来的一定弊端。

  此外,应加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信息披露制度,落实股东及潜在投资者的知情权。

  黄速建认为,应在一部分带有垄断性质的行业中引入有效竞争。对于已经实行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和进行分立、引入竞争机制的石油石化、电力、电信、民航等行业,要放开市场准入,破除进入壁垒,引入新的市场竞争主体,重组产业结构,增进企业效率。这些行业的新进入者可以是非国有经济成分混合所有制投资主体,更可以是新进入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还可以进一步扶持、培育已在行业内的比较弱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提高竞争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