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招商网资讯中心

当前位置:上海招商网 >> 财经专题 >> 楼市救市 >> 正文内容

楼市低迷现状改变潜规则 卖方主动承担二手房税费

时间:2008-11-09 00:47:00 来源:新京报

    “房主来电话说,如果我买房,他可以承担营业税。”日前,准备购买二手房的韩小姐说。据中介公司统计,近期二手房卖方主动承担税费的比例已经增长了四成。

    自2006年6月1日起,不足5年的房产在转手交易时,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大多数业主直接或间接(提高房价)地把5%的营业税转嫁给买家。但在当前房产市场的调整期内,房源的数量已大于客户量,客户有了很多的挑选余地,所以部分业主愿意分摊税费的情况近期明显增多。

    据链家地产市场研发中心和我爱我家的统计,10月份二手房客户登记量上涨近三成,但成交量上涨仅为一成左右。链家地产市场研发中心认为,当前成交周期变长、需求不迫切是二手房市场的一个普遍现象,这样一来卖方心理预期也变得较低,以往买方承担全部税费的“潜规则”也很难再实行,当前市场上卖方分摊税费的比例比年初增加了四成左右。

    据介绍,主要有三种类型房产业主分摊税费意愿更高:一是较大户型总价较高的房产,原因是这种房产不是二手房需求和成交主流,在当前市场情况下更为清淡;二是投资比例较高的区域,例如CBD、朝青等区域一些投资性的客户,在近两个月区域房价都未见上涨、需求又下降的情况下,分摊税费促成成交的意愿变大;三是急需用钱急于脱手房产的卖方,在股市和资本市场回落严重的情况下,筹措资金成了一部分人的当务之急,为了尽快脱手房产往往“委曲求全”,分摊税费。

    同时,来自中原地产、链家地产的成交记录显示,主流二手房市场税费转嫁买方的现象依然很普遍,例如在翠微、安贞、中关村、朝阳门内等一些区域,由于以小户型交易为主、房屋性价比较高,尤其是一些房产属于学区房,卖方的心理预期较高,一般都直接表明卖房的净得价,与买方进行税费“拉锯战”,往往因税费成本的原因而推迟成交或者不能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