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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公司分类监管将适时启动 颠覆传统排名方式

时间:2009-05-11 11:08:02 来源:证券日报

  曾经在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方面一显身手的分类监管或将针对期货公司展开。从上周末召开的海南辖区期货经营机构工作会议上传来的消息是:期货公司分类监管将适时启动,许多新业务将只会给在分类中排名靠前的A类公司进行试点。 业内人士指出,从短期来看,分类监管可以降低整个期货行业的风险、实施规范运作,并推动行业洗牌;从长期来看,分类监管为将来推出股指期货在做着制度性准备。

  分类监管渐行渐近

  据了解,从2008年下半年起,监管部门在京、沪、穗、浙、苏、深六地期货公司进行过两次分类监管测评工作。数据显示,注册在这六个地区的期货公司数量达90家,占到了全国期货公司总数的54%。

  所谓分类监管,又称"差异监管",是指监管当局对处于不同类别的被监管机构采取不同的监管措施,以较小的监管成本取得更好的监管效果。目前我国对证券公司、银行及其他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的监管已基本实现了分类监管。近日,证监会主席助理姜洋指出:"要根据期货公司风险管理水平和抗风险能力,对其进行分类,对不同类别公司实行差异化监管政策。"期货公司是期货市场的基本要素,期货市场是一个高风险的监管驱动型市场,对期货公司实施分类监管势在必行。

  分类监管的核心思路是"扶优限劣",即对资质较高的期货公司在业务等政策上给予扶持,对于较差公司给予限制。据业内专家介绍,目前国外的通行做法是,对评级高的期货公司实行正向激励型监管,以非现场监管为主,减少现场检查次数,支持其业务创新和新业务审批优先;对问题公司实行特别监管措施,增加现场检查次数,停止批准增设新的分支机构和营业网点,暂停其开办新业务等。

  在今年4月召开的期货监管工作座谈会上,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指出,要进一步深化对期货市场风险的认识,认真汲取国际金融危机教训,积极采取措施保障市场稳定运行。对此,要强化期货市场监管,把打击市场操纵、防范和化解风险及促进期货市场功能发挥作为市场监管的重点,对违法违规行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查处;继续加强期货公司合规监管,在净资本监管基础上,实施期货公司分类监管,通过风险分类和差异化监管,扶优限劣,鼓励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做优做强,建立健全退出机制。另外,证监会主席助理姜洋在会上明确表示,期货公司分类监管,将成为未来期货监管的重点工作之一。

  分类监管在期货业的"老大哥"--证券业中已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从2005年开始,监管部门对证券公司采取了按风险度进行分类管理的政策,对证券公司按风险度的大小采取创新类、规范类、风险类和高风险类的分级管理制度。对高风险类证券公司要坚决关闭,而对创新类的证券公司在政策上进行有力支持,鼓励其做强做大,特别是鼓励创新类证券公司发展创新业务,创新业务成为创新类证券公司的主要利润来源之一。这些措施加剧了证券行业的整合,大大地提高了行业的集中度。

  颠覆传统排名方式

  2008年以来,券商系期货公司大量进入市场,行业主体急剧增加,市场呈现"僧多粥少"局面。目前,期货公司在期货市场的影响力主要根据交易所显示的期货公司排名,但这个排名是根据交易量来排的,交易量并不能确切地反映期货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行业内众所周知,有些公司依靠炒手大量进行日内或短线交易来积累漂亮交易量。而一些传统期货经纪公司,虽然成交量并不靠前,但是却有很好的利润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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