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表示,从税制改革下一步来看,经济企稳回升后,政府就有必要考虑把资源税负担向上调整。“这个经济杠杆是一定要用的。资源税改革方面,我认为今年下半年到明年年初是较好的时机,应该积极考虑。”他表示。
个案
白酒企业“避税经”
作为公认的暴利行业,白酒企业此前都有自己的“避税经”。几乎所有的白酒企业都有自己的销售公司,由于酒类消费税是在生产环节征收,酒企将产品低价出售给销售公司,按照低价格报税,再由销售公司高价卖给经销商。简而言之,就是通过“低进高出”的方式,尽量规避税负。
这在五粮液身上体现比较明显,由于历史原因,五粮液的巨额关联交易已经延续超过10年。关联交易问题,几乎在五粮液每次的投资者见面会上,都是必问的话题。
以52度五粮液为例,公开出厂价是469元,按照新规60%价格计税,每瓶需要缴纳的消费税为469元×60%×20%=53元。而根据多家投资机构公开的估算资料,52度五粮液卖给销售公司的价格大约为每瓶140元。即新规实施前,每瓶酒需要缴纳的消费税为140元×20%=28元。两种不同的计税方式,带来的是巨大的缴税差别。
由于是商业秘密,外界不知道五粮液产品卖给销售公司的确切价格是多少。但五粮液2008年消费税额为4.17亿元,销售额为79.33亿元,消费税率占到销售的5.2%左右。
国金证券分析师刘金沪测算,如果按照70%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五粮液将新增消费税约7.47亿元,对利润总额影响程度约为31%。
据了解新规重点针对高端产品,而这一块是所有白酒厂家的核心利润来源。一线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几乎都需要重新核定计税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