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改委3日联合下发通知,决定取消手机短消息业务的网内网间差别定价,维护电信用户合法权益。
通知指出,自2008年12月1日起,各级电信企业停止推出涉及短消息(含多媒体短消息)业务网内网间差别定价的资费方案;自2009年1月1日起,目前已存在的网内网间差别定价的资费方案,各级电信企业停止发展新用户。
对现有的涉及短消息业务网内网间差别定价的资费方案,通知要求,电信企业要认真清理,建议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于2009年1月15日前实行网内网间统一定价。确有困难暂不能实行网内网间统一定价的,各电信企业集团公司要提出稳妥可行的处理方案,于2009年1月15日前将清理结果及处理方案报工业和信息化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