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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笋”特色农业纠纷显成效

时间:2012-03-14 12:36:28 来源:

  去年以来,随着崇明“芦笋”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该院受理了三十余起涉“芦笋”特色农业的土地租赁合同纠纷、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等案件,涉案土地近千亩。截止目前,已有八成案件得以妥善调处并履行完毕,案外近三十起类似矛盾效仿化解。主要做法:
  一是深入实地。“芦笋”系多年生植物,种植有特殊的生长周期。为此,承办法官在开庭审理每一起案件之前,均深入实地查看当前作物基本长势,咨询相关专家后初步确定既得利益和预期利益,为调解工作的开展奠定基础。
  二是贴近民众。针对承包方多系外来农民、土地层层转包、气候复杂等诸多条件影响收成等实际,不简单以不交租金的违约行为解除合同,而是善于从民众的切身利益考虑,通过召集双方协商,合理调整土地租金,尽量让承包户以今后的收成弥补以前的拖欠款。
  三是提供服务。审案中发现,许多承包合同订立不规范,对此,承办法官至现场为农户提供服务,对已经订立或正在签订的合同,从条款内容到履约时间节点进行把关指导,从而使所订合同更趋合理性和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