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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和土地领域专项整治工作

时间:2011-07-18 16:01:13 来源:

  作为今年“4+3”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宝山区规土局高度重视、认真贯彻、精心组织、扎实推进,采取一系列措施确保此项工作得到顺利推进。

  一是全面动员,广泛宣传。先后在全区规土管理系统内部通过季度会议、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等不同形式进行学习和动员,切实增强把握政策的准确性和专项整治的实效性。

  二是制定实施意见,统一要求。在全面摸底、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区规土局先后进行了五次专题研究,拟定了专项整治实施意见,并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及区委常委会审议通过。

  三是健全机制,确保效率。成立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区长任组长,区规土局、区纪委、区监察局主要领导和区政府办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负责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领导和部署。区规土局设立整治工作小组,并抽调人员充实整治工作队伍,集中精力负责具体整治工作的推进落实。区整治办每月召开两次工作例会,由区规土局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牵头,沟通信息、分析问题、部署工作。区整治办每两周向领导小组和市整治办报送工作动态信息简报,已编发6期,各项整治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四是结合实际,有序推进。结合宝山区今年涉及的几项迎检工作内容多、工作量大、时间紧、任务重的特点,区规土局在年初对本年度规划土地工作先行进行的前期统计、汇总、梳理、分类,填写各类底版数据表等工作基础上,通过完善信息、梳理分析、核查比对、逐项建档等具体工作环节,确保信息准确无误。目前自查自纠工作已全面完成。

  五是边查边改,完善机制。作为市“十二五”规划上海中心城拓展区的组成部分,宝山区的规划土地管理工作正朝着日趋规范严格的方向发展。同时,结合这次规划和土地专项领域整治工作,区规土局已开始系统分析,逐项整改,研究常态化制度建设,并在去年制定的包括土地评估、核定建筑面积和规划编制委托在内三大机制的基础上,着手拟定了《关于完善土地审批权限报批流程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规划编报及项目管理的若干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完善宝山区土地储备出让机制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