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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获准首批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强区工程

时间:2009-04-14 14:53:45 来源:宝山区科委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发了“关于确定首批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区县(市、区)名单的通知”,确定了北京市海淀区等124个区县(市、区)首批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上海市有2个区县入围,宝山区名列其中。

  近年来,宝山区知识产权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按照“以机制促产出、以转化带发展、以保护谋优势”的方针,积极探索知识产权工作的新机制、新举措,完善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在营造知识产权环境,推动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自主创新能力显著提高,为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奠定了坚实基础。根据市知识产权局有关通知精神,对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的通知》要求,宝山区于2008年9月申报了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区)工程。

  被确定为国家知识产权局首批实施强县工程的区县后,宝山区知识产权局将围绕《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实施方案(试行)》的部署,结合《上海市宝山区知识产权强区工程实施方案》,从健全体系、完善机制、推动创造、促进转化、强化保护、加强管理等方面着手,不断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水平和能力,为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