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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发展报告:占企业总数七成 仅12%快速增长

时间:2014-04-01 17:00:40 来源:

    3月31日,国家工商总局在其网站公布了 《全国小型微型企业发展情况报告》,根据工商总局调查,截至2013年3月底,我国实有小微企业1169.87万户,占企业总数的76.57%。若将4436.29万户个体工商户视作微型企业纳入统计,则小微企业在工商登记注册的市场主体中所占比重达到94.15%。

    同时,工商总局指出,当前小微企业发展还有许多问题,如发展不平衡,优势地区集中等问题。仅有12%的小微企业表示近几年营业额保持快速增长(增长率30%以上),其余大多数企业经营发展缓慢。

    中小企业占GDP总量达六成

    国家工商总局这次调查,对2012年3月至6月实际参加年检的约1200万户企业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和从业人员三项指标进行了数据采集,共采集分析数据2100万条。

    截至目前,小微企业已经无可争议地占据我国经济版图半壁江山。

    据统计,我国中小企业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价值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GDP)总量的60%,纳税占国家税收总额的50%,完成了65%的发明专利和80%以上的新产品开发。

    根据工商总局的调查,在小型微型企业内部结构中,微型企业占据绝对份额,小型企业占14.88%,微型企业占85.12%,小型与微型企业的比例约为1:5.72。

    工商总局表示,小型微型企业特别是私营小型微型企业的蓬勃发展,说明我国市场经济体系日益完善,民营经济生存成长环境得到有效改善。随着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推进,小微企业的数量还有进一步上升的空间,而且政策支持力度仍将不断加强。

    不过,工商总局认为,当前我国小微企业存在发展不平衡、优势地区集中的问题。

    根据调查,东部11个省市小型微型企业占全国小型微型企业的比重为60.40%,中部8个省小型微型企业占比为20.35%,西部12个省区市比重仅为17.23%。东部地区集中了三分之二的小微工业企业。

    仅一成企业实现快速增长

    工商总局的报告显示,小型微型企业因其自身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弱,对外部经济、政策环境的敏感程度普遍较高。

    受到近年来我国经济增速放缓、结构调整和国际经济下行的影响,微型企业的发展受到很大限制。

    此次工商总局调查显示,仅有12%的小型微型企业表示在近几年营业额快速或高速增长 (增长率30%以上),其余大多数企业经营发展缓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