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拟在外省市设立分支机构的外资向北京外资公司审批部门提出申请,由审批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外资企业出具批准文件;
二. 拟在外省市设立分支机构的外商投资企业持北京审批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向拟设立分支机构所在地相关部门申请。
主要申请材料:
1.外商投资企业在外省市设立分支机构的申请书
2.企业董事会关于本企业在本市设立分支机构的决议
3.验资报告
4.企业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
5.其他相关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