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必须坚持以改革为动力
改革是我国外经贸发展的根本动力。改革开放前,我国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制约了外经贸的发展,影响着对外开放的进程。80年代,通过推行政企分开,放开企业经营自主权,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90年代初,通过实行股份制、“改、转、租、包、卖、并”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都大大提高了内外贸企业的经营效率;1992年中共十四大确立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对外开放进程大大加快。改革开放以来,通过逐步放开进出口经营权,已经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内外资企业共同发展的格局;通过建立符合国际通行规则、适合我国国情的法律法规体系,以及以经济和法律手段为主、行政手段为辅的宏观调控体系,外经贸发展有了强有力的保障。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发展进程雄辩地证明,我国外贸体制的每一次重大改革,都极大地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极大地推动贸易投资便利化和对外开放进程。如果没有改革的不断深化,就不会有今天我国经济社会的蓬勃发展和外经贸事业的巨大成就。必须鼓励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坚决革除一切影响发展的体制弊端。要按照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不断转变政府职能,建立与世贸组织规则相符的涉外经济法律体系和宏观调控体系,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不断形成有利于对外开放的良好环境。
四、必须坚持统筹兼顾和协调发展
统筹兼顾,是我们党经过长期实践形成的历史经验,也是做好外经贸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新一代中央领导集体提出,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协调解决发展中的矛盾,这是在总结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改革实践基础上,根据新阶段国内与国际环境的客观要求提出的指导原则,外经贸工作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早在1988年,邓小平同志就提出了两个大局的思想,即“沿海地区要加快对外开放,使这个拥有两亿人口的广大地带较快地先发展起来,从而带动内地更好地发展,这是一个事关大局的问题。内地要顾全这个大局。反过来,发展到一定的时候,又要求沿海拿出更多力量来帮助内地发展,这也是个大局。那时,沿海也要服从这个大局。”这段话深刻揭示了对外开放与统筹区域发展的关系。现在,沿海地区对外开放已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平,第一个大局基本实现;但中西部地区的开放型经济发展还比较慢,中西部地区对外贸易和吸收外资占全国的比重还比较低,维护第二个大局是当前必须面对的问题。如果中西部地区对外开放水平不能提高,全国的对外开放水平就要大打折扣。今后应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快西部地区的对外开放步伐,努力发展具有西部特色的对外贸易;应支持东北等老工业基地加快调整改造,扩大老工业基地的金融、保险、商贸、旅游等服务领域的对外开放,鼓励外资以并购、参股等多种方式参与国企改制和不良资产处置,推动东北地区加强同周边国家的合作;同时还应大力推动环渤海地区开放型经济的发展,以充分吸纳新一轮产业转移加快自身结构调整和重组为主要途径,以发展自由贸易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带为突破口,形成各具特色的京津冀、辽东半岛和山东半岛三大国际制造和服务外包基地,使环渤海地区成为与长三角、珠三角并驾齐驱的第三个龙头。
五、必须坚持着眼于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大局
一个国家参与经济全球化,不仅有经济方面的激烈争夺,也有政治方面的严峻较量。我国从“复关”到加入世贸组织,之所以经历了15年的时间,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最重要的原因是美国等西方国家长期阻挠,斗争尖锐复杂。针对西方国家在谈判中的高要价,江泽民同志在1993年就阐明了我国处理“复关”问题的三条原则:一是关贸总协定没有中国的参加是不完整的;二是中国要参加毫无疑问是作为发展中国家参加的;三是中国的参加是以权利和义务的平衡为原则的。根据中央确定的方针,我们在原则问题上从不妥协和让步,从不接受超过我国经济承受能力的要价,同时注意掌握谈判策略,终于打掉了美国等国家苛刻无理的要求,维护了我国的根本利益,实现了“双赢”。
我国一向致力于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开展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但是,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依然存在,不公正不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没有根本改变,遏制中国崛起的各种图谋从未间断。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程度提高,外部因素的影响将会明显增大,面临的经济风险也会显著增加。为此,外经贸工作必须讲政治,讲大局,把维护国家根本利益当作开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始终注重在扩大开放中维护国家经济安全。
摘自《发展和改革蓝皮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