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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抗疫惠企28条政策百问百答

时间:2020-03-03 13:46:33 来源:解放日报

(担保业务咨询电话:63771107,市担保中心业务一部)

  48、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发放有哪些要求?

  答:专项再贷款是支持保供的重要宏观政策,人民银行通过专项再贷款,向主要全国性银行和重点省份的部分地方法人银行提供低成本资金,支持银行向重点医疗防控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生产、运输和销售的重点企业提供优惠利率贷款。

  重点企业实行名单制管理,由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和重点省份省级政府确定名单。金融机构审核贷款用途后,向重点企业提供优惠利率贷款。中央财政按企业实际获得的贷款利率贴息50%,确保企业实际融资成本降至1.6%以下。

  49、上海地区可以到哪些银行申请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

  答:纳入全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的企业,可以向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9家全国性银行在沪分行申请优惠贷款。

  纳入上海市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的企业,可以向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6家全国性银行在沪分行和上海银行、上海农商银行、华瑞银行3家地方法人银行申请优惠贷款。

  50、此次专项再贷款利率是多少?

  答:每月专项再贷款发放利率为上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250基点。各金融机构向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提供优惠利率信贷支持,贷款利率上限为贷款发放时最近一次公布的一年期LPR减100基点。

  51、贷款使用有什么条件吗?

  答:根据相关中央和上海市文件精神,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主要含以下几种类型:

  ①生产应对疫情使用的医用防护服、隔离服、医用及具有防护作用的民用口罩、医用护目镜、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盒、负压救护车、消毒机、消杀用品、红外测温仪、智能监测检测系统和相关药品等重要医用物资企业;

  ②生产上述物资所需的重要原辅材料生产企业、重要设备制造企业和相关配套企业;

  ③生产重要生活必需品的骨干企业;

  ④重要医用物资收储企业;

  ⑤为应对疫情提供相关信息通信设备和服务系统的企业以及承担上述物资运输、销售任务的企业。

  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要将优惠贷款资金,全部用于疫情防控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积极扩大产能、抓紧增产增供,服从国家统一调配,保障疫情防控相关重要医用物资、生活必需品平稳有序供给。

  相关责任部门将加强监督管理和跟踪审计,确保资金发放依法合规,防止资金出现“跑冒滴漏”。

  52、财政贴息的要求是什么?

  答:对纳入全国性名单和上海市名单的防疫重点企业,获得由金融机构运用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发放的信贷资金的,财政给予贴息支持。在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支持金融机构提供优惠利率信贷的基础上,按企业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财政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

  53、贴息资金申请程序是什么?

  答:防疫重点企业可凭借2020年1月起新生效的贷款合同,填写财政贴息资金申请表(详见附件),于2020年5月22日前报送市财政局。市财政局汇总本市贴息申请报送财政部审核,向财政部申请贴息资金,市财政局应及时将财政部下达的贴息资金拨付给相关企业。5月22日后,再视情决定是否受理贴息资金申请。

  54、财政贴息资金的使用和监督管理要求是什么?

  答:相关责任部门将加强对贴息资金的监督管理和跟踪审计,确保专款专用。坚决禁止挪用财政贴息资金,禁止用于偿还企业其他债务,或金融投资、理财等套利活动。一经发现,取消相关企业和金融机构享受优惠政策支持资格,提前收回专项再贷款,追回贴息资金,并严肃追究相应责任。

  55、在沪银行业机构全年普惠型小微企业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