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招商网资讯中心

当前位置:上海招商网 >> 招商引资 >> 招商资讯 >> 正文内容

地铁十一号线迪斯尼站S2-2和S3-1站厅

时间:2015-04-13 10:35:24 来源:上海招商网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LHZB-2015-087)

1.上海联合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地铁商贸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地铁十一号线迪斯尼站S2-2和S3-1站厅商铺招商项目实行公开招标。

2.本项目主要情况为:地铁十一号线车站站厅商铺,实际经营面积S2-2约为90㎡,S3-1面积约为60㎡,均为地面一层车站。

3.现场条件:(附图,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地理位置:十一号线迪斯尼车站站厅。

场地条件:已完成搭建,提供相应的消防、电等配套设施。S2-2电量40千瓦,S3-1电量30千瓦,可接上下水。

招标人拟在具备以下条件的策略联盟合作伙伴企业中寻找两家合作伙伴分别承租十一号线迪斯尼S2-2和S3-1号商铺并直接开展商业经营,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形式。

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具体参照商业策划拟定):

·必须是注册在中国境内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

·由于本项目属地铁十一号线迪斯尼车站商铺定向招商,故本项目商业定位为面包西点行业;

·与上海申通地铁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签订过《策略联盟合作伙伴》协议,并在有效期内;

·具有上海地铁直营或独家授权的专业门店经营操作成功案例,且在经营的店铺品牌应具有一定知名度,与上海地铁商业签订《商业场地租赁合同》数达5家以上(含5家)。

4.告知事项:

(1)本项目租赁期为贰年。
(2)租金支付形式:固定租金或营收提成两者取高。投标单位所报固定租金不得低于17元/m2/天,第二年递增率为7%;营收提成要求不低于税后营收(任何政府要求缴纳的流转税如营业税、增值税以及附加税费和其他税务及政府机关要求缴纳的所得税以外的有关税费)的12%。
(3)在租赁期内如发生意外无法经营属于承租人的风险。
(4)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因地铁运营需要、市政建设、社会公共利益等情形导致本合同根本性无法履行的,本合同即自行终止,租赁方不承担法律责任和补偿义务。

5.愿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可派代表(须持投标人单位授权委托书)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三份,须装订成册且加盖企业公章)于下述时间和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1)时间:2015年4月13日~2015年4月17日09:30~14:00
(2)地点:虹口区虹关路368号建邦大厦801A室(近天宝路)

报名需携带资料:

A)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商标注册证(若有)、代理品牌证明(若有)等;
B) 银行资信证明;
C) 最近一年财务审计报告;
D) 具有类似面积地下空间经营操作成功案例(以合同或业主证明文件为准);
E) 提供若中标后拟入住本项目的业态;
F) 与上海申通地铁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策略联盟合作伙伴》协议(在有效期内);
G) 与上海地铁商业签订《商业场地租赁合同》数达5家以上(含5家)的证明文件。

6.招标单位

业主单位:上海地铁商贸有限公司
地    址:沪闵路8075号虹梅商务大厦西3楼
招标代理:上海联合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虹口区虹关路368号建邦大厦801A室(近天宝路)
电    话:021-56307821(招标)、13061795525
联 系 人:吕文鹤、楼琼
传    真:021-5631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