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招商网资讯中心

当前位置:上海招商网 >> 招商引资 >> 业内视点 >> 正文内容

评论:养老金余额可继承 替代率仍应提高

时间:2015-03-09 21:35:40 来源:四川在线

  “工薪族用几十年的职业生涯交钱,但是可能到去世自己交的钱还没有领完就‘充公’了,难道我们只能寄希望于活得久一点吗?”昨日,全国人大代表、中信重工董事长任沁新在会场抛出“辣”问,引起会场一阵热议。

  职工缴几十年养老保险,但去世时没有领完的保险金怎么处理?人大代表任沁新说,没有领完的可能就“充公”了——难道我们只能寄希望于活得久一点,才能把自己的养老金领完吗?任沁新的担忧,也代表了职工的普通忧虑。

  其实,这样的担忧是多余的,因为养老金不可继承的说法,是一个误区。2011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的《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中规定:明确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继承。2015年1月14日,中国政府网发布了《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方案也明确指出:个人账户里的余额可继承。因此,无论是城镇居民保险,还是养老金并轨之后的企事业单位劳动者,亡故后的养老金账号余额可全部继承。

  看样子,“人没了,养老金也没了”纯属一场虚惊。不过,任沁新代表的“养老金情结”还是值得赞赏的。养老金的话题,一直是两会热议的议题,账户余额继承没问题了,但关于养老金替代率不高的问题,还是让不少人耿耿于怀。养老金并轨之前,企业单位职工的养老金替代率极低,在岗时的工资就不算高,退休之后呢?养老金的替代率一般都不到50%,也就是说,在岗工资为3000元,退休之后的养老金还不到1500元,当然,特别好的国有企业除外。而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的养老金替代率是很高的,一般在80%左右,举个例子,一个公务员的在岗工资是4000元,他退休后的养老金就会在3200元,甚至更高。

  城镇职工的替代率不高,是个不争的现实。任沁新代表说,2013年,中国企业退休职工平均养老金为1914.19元,养老金替代率为44.62%,已跌至国际劳工组织建议的55%的警戒线以下,且呈现出不断下滑的趋势。果真如此的话,我们的确应当警醒,养老金偏低,直接影响职工的养老质量。

  应当承认,国家最近几年对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在逐渐增加,有数据显示,近十年养老金平均增幅为10%,但是,城镇职工工资也在不断提升,其平均增幅为14%。这样一来,每年国家企业职工养老金替代率仍以0.7%左右的速度在下降。国际劳工组织建议的养老金替代率为55%,要达到这个要求,我们要走的路还很长。保障退休职工的养老质量,就必须提高养老金替代率,提高养老金替代率,实质上就是提高养老金的数额。

  如何保障养老金涨幅虽然跑赢了CPI后,继续确保替代率升高至国际劳工组织建议的水平呢?窃以为,政府增加养老的投入,这是其一,让闲置的职工养老金投入到可控的资本市场,使其增值,也是可以考虑的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