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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中国将建立企业合法经营新常态

时间:2014-09-10 18:15:40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9月10日电(记者 杨毅沉、郭宇靖)国务院总理李克强9日在第八届夏季达沃斯论坛上表示,中国反垄断调查所涉及的企业当中外企只占10%。就在9月9日当天,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已责成吉林省物价局对三家水泥企业实施价格垄断的行为,依法罚款共1.1439亿元。

  记者调查采访发现,近年来我国反垄断部门对中外企业的调查执法有理有据,相关调查执法逐步与国际接轨。专家指出,未来中国需要建立起各类企业合法合规经营的“新常态”,这样才能为各国企业在中国发展创造更好环境。

  反垄断并非选择性执法

  近年来,国家反垄断部门积极开展反垄断调查执法,对茅台、五粮液(19.18, 0.03, 0.16%)等高端白酒企业、多家液晶面板企业、婴儿配方乳粉企业以及上海黄金饰品行业协会和部分金店等一些价格垄断行为,都依法进行了处罚。其中,对中国国内两大白酒巨头的处罚金额高达4.49亿元,对境外六家液晶面板企业处罚总金额达3.53亿元,对上海五家金店处以1000多万元的罚款。在这些执法处罚中,中国依法反垄断的力度不可谓不大,覆盖面不可谓不广。

  而近期,对日本12家零部件及轴承企业、部分汽车整车企业、美国高通[微博]公司、微软[微博]公司的执法处罚也受到全球关注。对此,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日前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中国一如既往地欢迎各国投资者来华投资,依法保障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的合法权益,努力为各类性质的市场主体营造公开透明的法律环境、高效便利的行政环境和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也不会因为几个案子,就把外商投资企业吓回去。

  参与反垄断论证的中国社科院美国所副研究员苏华指出,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工商总局的执法记录,外企、国企、民企均是反垄断执法的对象。记录显示,针对内资企业的反垄断执法活动数量在绝对值上更大。由于外企规模大,涉嫌垄断行为更为复杂、隐蔽,造成的反竞争效果更显著,媒体更关注等客观原因,针对外企的执法活动更引人注目。

  专家认为,针对我国反垄断执法对外资更严苛,对内资更优待的无端指责,公平、审慎、稳健的执法记录是最好的回应。

  执法逐步与世界接轨

  8月份,国家发展改革委已对12家日本汽车零部件和轴承企业开出12.35亿元大额罚单。反垄断部门相关人员对记者表示,对这些企业的调查执法并非中国独有,此前欧美已经对该行业的众多企业进行过执法处罚。

  据美国司法部统计,自2011年首度提出指控以来,截至2013年末,共有超过20家日本公司和多名个人,因涉嫌在美国汽车市场操纵价格和串通投标被指控,总计被处以超过16亿美元罚款,部分高管还受到了刑事处罚。

  而目前我国反垄断部门正在紧锣密鼓进行的对高通公司的调查,也有“前车之鉴”:2009年,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向高通开出约2.08亿美元罚单。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认为,高通的行为有力排斥芯片竞争者,将其在韩国芯片市场高达98%的份额维持了10余年。

  在我国,一些垄断企业以不知道中国有《反垄断法》为由,将在欧美遭到查处的行为,继续在我国大行其道,对此反垄断部门正在通过与国际接轨的调查执法,让各类企业不敢在中国市场挑战反垄断底线。专家指出,我国《反垄断法》在总体框架上与国际通行做法保持了一致,其中禁止垄断协议、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控制经营者集中的制度为反垄断的三块基石。

  鼓励负责任的企业行为

  在我国市场不断拓展的战略发展期,外国企业纷纷看好中国市场,而面向未来,我国更应加强反垄断机构的执法能力,树立公平合理的市场规则,在中国建立企业合法合规“新常态”。

  跨国公司擅长利用规则。自我国市场对外资开放以来,跨国公司将我国法律与监管漏洞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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