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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称部分城市楼市松绑 与国务院政策并不抵触

时间:2014-04-09 10:12:36 来源:法治周末

  复旦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尹伯成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已经出现了分化格局。对之前采取限购的城市继续采取“一刀切”式的限购限贷调控政策既无必要,也难以发挥效果。

  不过,尹伯成指出,要对一个城市的限购政策进行松绑,必须要建立在深入研究当地住房市场特点的基础上,并且要能准确预判市场发展的趋势和风险。

  对此王珏林表示认同。他认为经过几年的政策调整,目前我国大部分城市的房地产市场处于相对稳定的阶段,但是否要解除限购令还有待观察。

  王珏林对记者表示,地方政府在决定其管辖的城市是否要取消限购上有主导权,但是其也要考虑到限购取消后市场可能产生的变化。

  “以长沙为例,长沙是湖南省唯一一个采取限购措施的城市,作为一个省会城市,也是省内唯一的一个大型城市要取消限购,是否还有其他的手段抑制房产投资、投资性需求的过快增加,如果没有其他手段,那当市场再次出现过热,涨幅过快的情形时,是否要再次出台限购政策?”王珏林反问道。

  王珏林认为,市场目前处于相对平稳的状态,没有必要用投资性的需求来带动市场。那带来的效益也是短期的,没有什么意义。

  对于温州将要为限购松绑的消息,王珏林认为温州是一个特例。此前温州由于经济发达,很多中小企业主大量购置投资性房产,如今随着温州经济出现问题,投资性需求锐减,大家都不去买房,使得限购也失去了意义。因此是温州经济影响到了房地产市场,而非房地产市场影响了温州经济。温州代表不了任何城市。

  尹伯成也赞同王珏林的观点,即使温州取消了限购令,由于库存量过高,银行收紧信贷,温州楼市也很难出现价量齐升的现象。

  退出限购的法律程序

  如果取消限购的时机逐步成熟,要退出限购又要履行什么样的程序呢?中国人民大学行政法学教授杨建顺对法治周末记者表示,限购令不是国家法律,也不是行政法规,而是一个政策性文件。

  杨建顺表示,要终止一个政策性文件的效力主要有四种方式:一种是出台同样规格的文件宣布此前的文件废止;其次是制定新的文件代替旧的文件;再者是在相应的法规中,在最后的附则部分宣布之前的文件予以终止;最后一种是日落条款,也称日落立法,指法律或者规范性文件在制定时,就明确规定了期限和终止的日期,到了终止的时间如果没有新的规范制定,则自行废止。如果没有通过上述几种方式予以终止,那么文件的效力就会一直延续下去。

  北京大学房地产法研究中心主任楼建波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表示,此前一些城市松绑限购令被叫停主要在于同国务院的楼市调控政策相违背。而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传递出来了“分类调控”的指导思想,说明楼市调控政策已经结束了原来限购的“一刀切”做法。

  楼建波认为,在新的指导思想下,一些楼市库存大、楼市价格运行平稳,已经达到限购效果的地区据此对限购令进行松绑或者取消,与国务院的政策并不抵触。

  至于限购令的松绑或取消程序,楼建波认为:“与出台限购令的程序类似,法律并没有规定地方政府的规范性文件必须经国务院批准才可执行。如温州出台限购令只是在浙江省政府进行了备案和批准,那么对限购令进行松绑或者取消限购,亦只需遵循上述程序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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