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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8月各地扶助中小企创新创业政策汇总

时间:2014-09-12 09:35:52 来源: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

会事业的项目,可采取行政划拨的方式提供土地。探索建立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土地保障机制与企业破产、城中村改造置换出来的土地用于建设“都市中小企业园区”的渠道和办法。

  海南高校毕业生等创业就业享最高幅度减税

  海南省财政厅近日会同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印发通知,为支持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及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海南省将在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范围内予以最高幅度扣减相关税费。

  海南省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及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并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可享受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海南省定额标准为每户每年9600元,为国家定额标准每户每年8000元最高上浮20%。

  同时,海南省企业招用失业人员及退役士兵并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可享受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海南省定额标准为失业人员每人每年5200元(为国家定额标准每人每年4000元最高上浮30%),退役士兵每人每年6000元(为国家定额标准每人每年4000元最高上浮50%)。

  河北首次对网络创业者提供创业补贴和小额贷款

  今后,河北省将对在合法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办正品网店的创业人员,提供创业补贴和小额担保贷款。关于网络创业人员的认定办法由各设区市、财政直管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制定。

  近日,河北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近日共同发出通知,对贯彻落实《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创业促进就业的若干意见》精神进行政策措施补充。

  网络创业人员可享受创业补贴和小额贷款

  通知明确,对在合法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办正品网店的未申领营业执照的创业人员,具体认定办法由各设区市、财政直管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制定。

  设区市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享受创业补贴和小额担保贷款。创业补贴和小额担保贷款的申请按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初次创业最高可享3年社会保险补贴

  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和因实施产业结构调整政策涉及企业失业人员,初次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小微企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向创业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创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初次创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为:按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河北省将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有创业愿望毕业学年的职业院校学生和有培训愿望的小微企业主(原则上在创办3年内)纳入免费创业培训范围,针对不同群体开展不同层次的创业培训。

  每帮扶1人成功创业补助2000元

  河北省提出,各地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通过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方式确定承担创业服务的机构。

  创业服务机构通过提供专家指导等4项以上的创业服务帮助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村转移就业人员成功创业,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并带动2人以上就业的,可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一次性创业服务补贴,每帮扶1人成功创业补助2000元。

  对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初次创办小微企业(不包括入驻创业园区和创业孵化基地的)的租金补贴标准调整为:租用场地在100平方米以下的每年不超过3000元、100平方米以上的每年不超过5000元。

  小额贷款发放的多有奖励

  通知指出,各市、县(区)根据创业工作需要,安排一定数额的创业扶持资金。创业扶持资金主要用于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创业服务平台和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