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下午,市工商局召开《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新闻发布会。市工商局副局长彭文皓出席发布会并通报《条例》实施相关情况。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上海电视台、上海人民广播电台、解放日报、文汇报、新闻晨报、东方网等20余家媒体到会采访。
发布会上,彭文皓副局长向媒体记者通报了《条例》出台的重要意义和核心内容。指出,《条例》明确依托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通过建立公示制度,明确信用监管,实施联动响应机制,实现信用约束的“严管”目标。《条例》的出台实施,体现了三方面变化:一是从依靠传统行政监管手段向注重运用信用监管手段转变;二是企业由对政府负责向对社会负责转变;三是由单纯的行政监管向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有机统一转变。她希望与会媒体加大宣传报道力度,使广大企业熟知《条例》内容,履行信息公示义务,使社会公众关注《条例》实施,参与社会监督。
彭文皓副局长和市局有关处室负责人还回答了记者有关自贸区率先开展年报公示试点、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列入和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以及公示信息抽查等方面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