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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及注册的基本要求

时间:2008-11-10 11:08:13 来源:上海注册公司网

    不同的企业类型对注册资本有着不同的最低限额,在目前的经济环境中,与创办企业者距离较近的企业形式有:非公司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个体工商户、私营独资企业、私营合伙企业,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及注册的基本要求如下: 

    一、非公司企业法人:
    最低注册资金3万元人民币
    基本要求:
    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和章程;
    2.有国家授予的企业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所有的财产,并能够以其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3.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机构、财务核算机构、劳动组织以及法律或者章程规定必须建立的其它机构;
    4.有必要的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5.有与生产经营规模和业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其中专职人员不得少于8人;
    6.有健全的财会制度,能够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编制资产负债表;
    7.有符合规定数额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注册资金,企业法人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万元,国家对企业注册资金数额有专项规定的按专项规定执行;
    8.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二、有限责任公司:
    最低注册资本10万人民币
    基本要求: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即由1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需50万元人民币以上;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需50万元人民币以上;以商品零售为主的公司需30万元人民币以上;科技开发、咨询、服务公司需10万元人民币以上;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三、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最低注册资本1000万元
    基本要求:
    1.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5人以上为发起人,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
    2.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必须按照法律规定认购其应认购的股份,并承担公司筹办事务;
    3.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必须经过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4.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5.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上述所定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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