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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在境内从事商品批发业务

时间:2008-10-20 10:55:20 来源:上海注册公司网

    投资者:

    外国个人或者公司

    投资条件:

    (一)最低注册资本为50万人民币。

    (二)符合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和投资总额的有关规定。

    (三)外商投资商业企业的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在中西部地区设立外商投资商业企业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40年。

    经营范围:

    1、商品批发;

    2、佣金代理(拍卖除外);

    3、商品进出口;

    4、其它相关配套业务。

    审批程序: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商务部-当地工商局

    说明: 原先外资企业设立贸易公司必须在保税区内,目前已经无此限制,中外合资/合作商业批发贸易公司目前即可申请,外商独资企业从2004年12月11日起允许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