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杨明清 通讯员韩丽)日前,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布山东省首个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同时启动实施“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改革,即在辖区内对外商投资项目和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实行特别管理措施,除清单列出的国家明确不予外商投资准入或有限制要求的领域外,其它领域对外资充分开放。据悉,此举实施后,清单外的外资企业设立手续办理时间将由原来的16个工作日,大幅缩短至4个工作日,企业设立工作提速75%。
青岛开发区此次“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改革,一方面使该区域禁入的产业项目实现零准入,如“三高两低”企业(高污染、高耗能、高排放、低效益、低产出型企业)禁入;另一方面是在“负面清单”之外,通过政府的“有所不为”,为企业可以“有所为”、并且“大有作为”打开了无限的发展空间,进一步发挥市场的决定作用,促进公平竞争,鼓励自由投资,增强引进外资新优势。刚刚发布的《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2014年版)》,列明了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内对外商投资项目和设立外商投资企业采取的特别管理措施。
“负面清单”由两部分组成,共计16大类157项,其中有条件管理列表包含16个大类108项特别管理措施,禁止外商投资列表包含13个大类49项特别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