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省工商局和省消协发布了2014年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
严查制假售假
保障食品安全
去年1月14日,省工商局经济检查总队接到举报,称有人在花溪区上水村团寨25号民房内制售假冒“双桥”品牌味精。工商执法人员现场查获案值6万余元假冒味精,将查获的假冒产品移送公安机关,并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加价提车很霸道
消协调解获赔偿
安龙县张先生于去年9月16日在当地某汽车销售公司看中了一台售价为34万元的奔驰CLA260轿车。协议签订的第二天,张先生被告知需在原车价基础上再补交8万元才能提车。2014年10月20日,张先生来到安龙县消协投诉。经调解,经销商退还消费者订金3万元,并一次性赔偿张先生6000元。
购车不成退费难
消协调解把费退
去年1月23日,省消费者协会接到安顺市刘先生投诉:他在贵阳市某4S店贷款购买一台宝马轿车,在交纳首付车款10.8万元和车辆贷款评审费7560元后,提车时4S店却以贷款没到位为由推迟交车时间,刘先生要求退车。在退还首付车款后,4S店却以各种理由拒绝退还贷款评审费。在消协调解下,4S店全额退还了收取的汽车贷款评审费。
低标高售构成欺诈
保底赔偿新法显威
去年6月17日,道真自治县聂先生在当地超市购买了一盒标价为109元的巧克力,结账后发现所购巧克力价格变成了119元。消费者于当日投诉到道真县消协。根据新《消法》第五十五条,县消协责令超市赔偿消费者500元。
网购手机不退货
依据消法把货退
去年12月26日,贵定县王女士到该县消协投诉:12月22日在网上购买了一款价格2010元的手机,收货后发现手机做工粗糙,网店卖家不接受退货。接到投诉后,该县消协立即联系网店,经过努力,该网店为王女士做了退货处理。
索要发票遭推脱
工商调解获解决
去年3月11日,北京市魏女士到花溪某酒店住宿,结账离店索取发票时,酒店称因电脑故障,请魏女生留下联系地址,电脑修好后给她邮寄过去。回到北京多日,魏女士没有收到发票,多次电话催促未得到解决,魏女士于3月21日投诉至花溪区工商局。在执法人员的督促下,酒店开具了发票并邮寄给魏女士。
美发致伤闹纠纷
消协调解获赔偿
去年5月11日,岑巩县杨女士到县城某发廊美发,两天后头发开始出现脱落。杨女士来到岑巩县消费者协会投诉,县消协接到投诉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发廊一次性赔偿了杨女士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及精神损失费等费用1.5万元。
种子出芽少被投诉
工商维护农民权益
去年4月9日,毕节市七星关区朱昌镇农户陈某、杨某等人来到朱昌工商分局投诉:他们在农资经营户刘某处购买的玉米种子,播种后出芽率不到40%。
接到投诉后,工商执法人员调查,确认农户反映情况属实。经调解,经营户刘某、种子经销商共同赔偿20户农户新玉米种子115包和误工费13570元。
床垫质量有问题
惩罚赔偿1加3
去年8月7日,消费者刘女士到观山湖区工商局世纪城分局投诉:在居然之家某经销商购买价格为4000元的某品牌全棕床垫,使用中发现新买的床垫里爬出许多白色小虫子。经工商执法人员调解,商家退还刘女士购买床垫款4000元,并赔偿3倍货款12000元。
商品抽检不合格
严惩商家保安全
去年6月16日,毕节市工商局执法人员对毕节某液化气公司销售的液化石油气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销售的液化石油气为严重不合格产品。
工商执法人员责令该公司停止销售不合格液化石油气行为,同时对该公司作出罚款12.1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