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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工商部门公布十大消费维权案例
    www.zhaoshang-sh.com 15-03-15 16:46:19 人民网
    在消费者申请办理电信业务时,有义务在签订电信服务协议前,清晰、明确告知消费者收费标准和协议有效期等特别注意事项。消费者若遭遇此类问题可及时与商家协商或保留好合同、业务开通等票据资料,向12315进行投诉。

      案例五:遇到汽车经销商霸王条款怎么办?找工商调解

      【案情简述】王先生反映在龙华区南海大道某4S店交了5万元订金订购了一辆家庭乘用车。并于当场一次性付清了车身价全款415338元,但欲提车时被商家强制要求购买商业保险13000元和车膜4000元方可提车。消费者认为不合理,想退订车辆或者按协议提取车辆,请求工商部门协调。

      【处理结果】经海口金盘工商所工作人员现场调解,4S店同意送一次保养及其他维修次数(2次)。

      【12315点评】本案中,消费者王先生与奥迪4S店之间已经就车型、车辆价格达成一致,且王先生也已一次性预付了车辆的全款,买卖双方之间已就车辆买卖形成了在非不可抗力情况下不可更改的协议。因此,买卖双方都应履约。4S店在消费者提车时以购买配置、保险为借口变相加价,违反了《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和自主选择权。同时,4S店强制加装车膜方可提车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的规定。

      【工商提醒】消费者购车前,要多了解相关信息,仔细询问商家的车辆配置情况和购车附加条件,对是否存在强制购买车险、提车日期时间长短等情况,要询问清楚、仔细考虑后再做购买决定,并保留好发票、购车合同、说明书、三包证等凭证。遭遇强制消费,及时拔打12315电话投诉。

      案例六:汽修店先斩后奏 车主拒付维修费

      【案情简述】朱先生来电反映10月3日到南海大道某4S店维修后刹车,维修过程中4S店维修人员未经商议,私自将车的其他零部件及左门窗拆了,并产生了维修费用,朱先生认为被“坑”,与商家就维修费用产生纠纷,遂拔打12315电话求助,请求工商部门协调。

      【处理结果】经海口秀英工商所工作人员现场调解,商家同意免收未告知部分的维修费。

      【12315点评】本案中,消费者本是去维修后刹车,但到了4S店却“车不由已”。4S店未与消费者沟通,擅自作主为消费者更换了其认为必须更换的零部件,看似“想消费者之所想”,但却可能造成“小毛病大修理”的嫌疑,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工商提醒】消费者在修理前先与修理厂确认要修理的项目,没必要做的项目坚绝不做,在修理中,人要到场查看。此外,一定要索要汽车维修施工单,并仔细核对各个维修项目及价款,学会看维修结算单,最后记得索要相关票据,出现纠纷及时维权。

      案例七:消费场所财务丢失 商家有提醒就能免责?

      【案情简述】消费者陈先生投诉其在三亚市商品街大道某火锅店就餐时,其随身携带的皮包被盗(包内有现金、手机等财物),要求商家承担赔偿遭拒,请求工商部门协助处理。

      【处理结果】经三亚东门工商所工作人员现场调解,商家以已在店内张贴警示标语,提醒消费者注意保管个人财产,陈先生钱包丢失属个人保管不善为由拒绝赔偿,调解失败,建议其走司法途径维护其合法权益。

      【12315点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陈先生到该店就餐,与餐馆之间构成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关系。餐馆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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