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工商局日前下发通知,要求严厉打击互联网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违规行为,大力曝光大案、要案,关闭一批违法违规经营网站(网店)。
通知强调,要及时完成新增网络经营主体的数据维护工作,保证网络经营主体数据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完善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以驰名商标、涉外商标、地理标志、本市著名商标、青奥会标志为重点保护对象,以电子产品、儿童用品、汽车配件、服装、化妆品和农资等为重点监管商品,排摸、核实相关网络经营主体信息。
通知明确,要通过网络监测、网上检查和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相关经营者的经营资格、经营商品、经营行为等开展全面检查,并通过加强与商标权利人的联系、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及时发现案件线索。重点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不正当竞争、传销、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对涉嫌犯罪的案件或线索,及时通报、移送公安机关。
通知要求,要以消费者投诉较为集中的服装鞋帽为重点,加强对网络销售商品的质量抽检。对抽检中发现的假冒伪劣商品,切实做到落地检查、落地查处,对非本辖区的违法行为,及时上报市局办理案件线索移送。及时发布消费警示,有效防控消费风险。
通知指出,要以网络交易平台、大型购物网站和团购网站为重点整治目标,加强对网站经营者的教育引导,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推进实施《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经营管理办法》,重点检查第三方交易平台的经营资格和其法定义务的落实情况,指导其切实加强经营管理,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完善违法商户退出机制,积极协助工商部门查处网上违法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