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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的小微企业可享哪些优惠?

时间:2012-04-13 13:02:34 来源:上海招商网整理

  问: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的小微企业可享哪些优惠?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17号)第一条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二条规定,本通知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税收政策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