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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小微企业“28”新政发布 个体户可升级小微企业

时间:2012-04-13 13:11:28 来源:上海招商网整理

  近日,上海市工商局正式公布了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拓宽企业融资渠道等28条新举措。今后,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可“升级”为小微企业,并享受年检费暂免等一系列扶持政策。

  据介绍,由于申请手续简单,注册和经营成本比较低,不少经营者在创业初期都选择当个体工商户。但发展到一定规模后,个体工商户管理模式单一、没有法人地位等问题往往会成为“瓶颈”。

  根据上海此次公布的新举措,今后,工商部门将支持有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进行转型,“升级”成为小微企业,并在企业注册登记时的名称使用、场地证明、前置审批、指导服务等方面提供便利。

  而作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举措之一,上海工商部门已决定,在2012年企业年检中,对于认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暂免收取企业年检费。

  同时,为拓宽小微企业的投融资渠道,上海工商部门积极开展股权出质登记试点,支持各类投融资机构规范发展,鼓励小额贷款公司、股权投资公司、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发展,帮助小微企业解决当前发展中最为突出的资金不足、贷款难、担保难等问题。

  据统计,截至2011年底,上海已设立股权投资(管理)公司992家,小额贷款公司72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