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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明生态县建设规划(2007-2020年)

时间:2009-11-19 15:25:34 来源:上海崇明政府网

  一、规划背景

  国家环保总局自1996年开始提出了生态示范的创建活动,1999年又进一步提出开展国家生态省、生态市(县)创建活动,掀起了全国各地的生态建设热潮。为积极响应国家环保总局的号召,崇明县1999年开始实施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创建工作,并于2002年成为我国第二批命名的国家级生态示范区。2005年,《崇明三岛总体规划》颁布实施,明确了要将崇明建设成为环境和谐优美、资源集约利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现代化生态岛区。因此,为扎实推进生态岛建设,崇明县委县政府提出了“十一五”期间创建国家生态县的目标。目前,崇明现状条件与国家生态县的创建要求相比尚有一定差距,为全面规划生态县建设工作,明确建设内容并落实各项创建任务,特制定本规划。

  二、规划总体思路

  “两条主线”贯穿生态县建设始终,以“生态保护优先”和“基础设施先行”为两条主线,贯穿生态县建设的始终。

  “六个体系”支撑生态县建设框架,通过构建资源利用与生态保护、循环经济与生态产业、污染防治与生态环境、舒适人居与生态安全、社会和谐与生态文化、能力建设与生态保障六个体系,涵盖各项建设任务,支撑整个生态县的建设工作。

  “八大领域”落实生态县建设任务,通过实施:生态产业发展、资源利用与保护、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生态人居建设、生态文化建设、综合保障能力建设八个领域的重点工程,将生态县的建设任务落到实处,全面推进生态县建设。

  三、现状分析

  6项基本条件。有4项基本条件符合创建要求,1项基本符合,1项正在实施之中:即80%的乡镇需达到环境优美乡镇考核标准,崇明需要创建13个环境优美乡镇。

  36项考核指标。目前崇明现状有29项指标达到考核要求,另有7项指标不达标,总体达标率为81%。

  四、规划目标指标

  (一)规划范围与目标

  规划范围:崇明三岛,总面积1411平方公里。

  近期目标(到2010年):全面达到考核要求,成功创建为国家生态县。

  远期目标(到2020年):建成符合国际生态化潮流、与国际标准接轨、得到国际社会认可的现代化综合生态岛区。

  (二)规划指标体系

  以国家生态县考核指标体系的约束性指标(34项)为基础,增加体现崇明特色的引导性指标(6项)。

  五、规划主要任务

  (一)资源利用与生态保护体系

  1、水资源保护和水源地建设

  划定东风西沙地区作为崇明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制定并实施保护措施。建设“1环、5湖、29纵、27闸”的生态水系,重点建设南横引河清水通道。逐步关闭中小规模水厂,新建城桥、堡镇、陈家镇、崇西和长兴等5座大型水厂。

  2、土地资源保护和利用

  三岛预留80%左右的生态用地,划分为七大功能分区:崇东分区-大通道景区与生态示范、休闲运动区;崇中分区-中央森林区与休闲度假、教育研创区;崇北分区-主题乐园区与有机生态农业展示区;崇南分区-田园城市化中心城区;崇西分区-生态景湖区与环湖度假、国际会议办公区;长兴分区-现代船舶制造业基地;横沙分区-生态旅游度假区。

  3、岸线资源保护和利用

  三岛岸线资源划分为生产性、生活性和生态性岸线三种。崇明岛南岸中部布局生活性景观岸线和客运码头,南岸西段保留深水港建设用地,其余均作为生态性岸线;长兴岛南岸大部分作为生产性岸线予以开发,同时保留部分生活性岸线,其余作为生态性岸线。横沙岛岸线基本保持原生态的生态性岸线,少部分开发为生活性岸线。

  4、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

  规划形成“一环、二区、三带、四园、五景”森林框架格局,构建河流、湖泊、林带、湿地与自然保护区于一体的生态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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