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1-05 17:19:46 来源:上海招商网
企业集团名称如何变更?变更企业集团名称、以及企业集团名称变更程序是怎样的?
企业集团名称变更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企业集团名称变更所需材料:
1、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集团变更登记申请书》(母公司加盖公章);
2、母公司签署《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母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企业集团章程或者企业集团章程修正案(母公司加盖公章);
4、《企业集团登记证》。
特别提示:
1、建议在登记过程中不要更换被委托人。如被委托人发生变化,请重新提交《指定(委托)书》。
2、如果委托有资格的登记注册代理机构办理,应提交加盖该代理机构公章的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指派函》、《委托书》、代理人员的资格证明及身份证明。
企业集团名称变更程序:
申请——受理——审核——决定
备注:
1、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2、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3、以上涉及股东签署的,自然人股东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4、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