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1-04 15:51:29 来源:上海招商网
外资公司实收资本变更所需材料:
1、《外商投资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原件);
3、营业执照正副本、电子版营业执照;
4、其他有关文件;
股东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提交已办理其财产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5、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
由有限责任公司的境外股东(授权人)与境内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被授权人)签署,载明境内被授权人的地址、联系方式,明确授权其代为接受法律文件送达。被授权人可以是境外股东设立的分支机构或拟设立的公司(被授权人为拟设立的公司的,公司设立后委托生效)或者其他境内有关单位或个人。变更被授权人的,应当签署新的《法律文件送达协议》并及时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被委托人地址等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及时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6、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需注意的是,依据中国公司法的规定,外资公司注册资本需在2年内到位。因此,外资公司实收资本变更必须在2年内完成。
注:以上未注明提交原件的,可提交复印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加盖公章或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