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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公司实收资本变更

时间:2013-01-04 15:51:29 来源:上海招商网

  外资公司实收资本变更所需材料:

  1、《外商投资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原件);

  3、营业执照正副本、电子版营业执照;

  4、其他有关文件;

  股东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提交已办理其财产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5、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

  由有限责任公司的境外股东(授权人)与境内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被授权人)签署,载明境内被授权人的地址、联系方式,明确授权其代为接受法律文件送达。被授权人可以是境外股东设立的分支机构或拟设立的公司(被授权人为拟设立的公司的,公司设立后委托生效)或者其他境内有关单位或个人。变更被授权人的,应当签署新的《法律文件送达协议》并及时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被委托人地址等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及时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6、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需注意的是,依据中国公司法的规定,外资公司注册资本需在2年内到位。因此,外资公司实收资本变更必须在2年内完成。

  注:以上未注明提交原件的,可提交复印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加盖公章或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