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12-28 11:14:48 来源:上海招商网
公司经营期限变更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登记程序规定》。
公司经营期限变更流程:
1、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2、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进行受理;
3、审查;
4、核准;
5、缴费、颁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公司经营期限变更审批时限: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登记机关需要对申请文件、材料核实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公司经营期限变更所需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3.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4.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营业期限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5.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变更营业期限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下载或者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