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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度明确长三角范围,首提现代服务业中心”

时间:2010-06-04 10:37:20 来源:新闻晚报

  陈建军——浙江大学区域与城市经济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教授,曾参与区域规划编制并担任“产业发展定位与布局”项目负责人

  “从总体上看,区域规划是长三角指导意见的细化和延伸,但也有差异。”陈建军表示,比如在长三角战略定位上,“全球重要的现代服务业中心的定位是指导意见中没有的,在中央文件中是首次提出。”与2006年初稿的区域规划相比,定位更是明显不同。此外,在长三角发展方向和重点任务上,正式获批的区域规划新增了自主创新与创新型区域建设、体制改革与制度创新、对外开放与合作等内容,“既体现了长三角的与时俱进,也表明了中央对长三角在转型升级棋局中的期许。”

  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消息,区域规划所明确的长三角范围“包括上海市、江苏省和浙江省,区域面积21.07万平方公里”。这与2008年9月出台的指导意见一脉相承。但对区域规划本身而言,意义特殊。区域规划历经多次征求意见和重大修改但迟迟未出,“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对长三角区域范围看法不一。”陈建军透露,2006年的区域规划初稿将长三角范围界定为沪苏浙16个市,面积11万平方公里。随后,关于长三角是否扩容、如何扩容,争议频频。一直到指导意见出台,长三角区域范围方成定局。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国家发改委公布的信息并未提及“泛长三角”。而在指导意见中,国务院曾强调“积极推进泛长江三角洲区域合作”,这是“泛长三角”首次被写入中央文件。对此,陈建军猜测,发改委目前公布的只是区域规划的“简缩版”,“也许在其最终公布的规划全文中会有所涉及和体现。”

  2009年,国务院先后批复了11个区域经济规划,包括《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横琴岛总体发展规划》、《辽宁沿海经济带发展规划》等,数量几乎是过去四年的总和,出台速度前所未有。“在上述区域版图布局完成后,现在轮到长三角了。”陈建军说,“中央期许长三角能在转型升级的国家战略中起到领军作用,并促进和带动全国的转型升级,重塑中国区域经济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