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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明高:出口退税调整体现“有保有压”

时间:2008-07-31 00:00:00 来源: 财经网

《财经》首席经济学家 沈明高    

  调整力度较市场预期小,颇具试探性意味。短期内可适当减轻企业困难,但一些企业仍然面临生存压力

  【《财经网》专稿/首席经济学家 沈明高】国家税务总局今天上调了部分纺织服装产品出口退税率2个百分点,从原来的11%回调至13%,同时取消了部分农药产品和一些化工产品的出口退税。
  这是宏观政策微调以来首次出台具体的政策措施,旨在确保经济的稳定较快增长。这次退税政策的调整,体现了宏观调控政策“有保有压”的基调,只是调整的力度较市场原先预期的要小,颇具试探性意味。
  这一政策变动有助于缓解相关出口企业的利润下滑,但短期之内,由于外需下降而带来的纺织、服装行业产能过剩不会改变,一些企业仍然面临生存的压力。
  从调整的对象来看,重点在下游的针织和服装行业。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清单显示,调整包含了与服装相关部分产品的全部税号,基本可以认为所有服装出口企业都能享受这一次政策调整的好处。此外,部分棉纱和化纤等中上游产品的出口退税也同幅上调。下游产品退税政策的调整将有助于增加出口,缓解中上游行业需求不足的矛盾,间接支持中上游行业的发展。
  这次政策调整主要受惠的地区是沿海地区。今年发布的《2008年一季度我国纺织品服装进出口月报》显示,纺织品服装出口主要集中在沿海的浙江、广东、江苏、山东、上海和福建,一季度五省一市出口纺织品服装同比增长13.38%,占全国纺织品服装总出口的81.74%。
  由于外需疲弱,今年以来,纺织产品出口增长明显放慢。今年1月-5月全国服装及衣着物件出口同比增长了9.3%,远低于22.9%的全国出口增长水平。广东是纺织服装出口大省,但今年以来出口增速逐月下跌。今年一季度,广东省出口的纺织品服装同比下降0.21%,其中服装出口同比下降了6.09%。
  由于这些行业竞争激烈,大部分企业与外商签订的供货合同一般在三个月到半年。也就是说,在8月1日出口退税率提高以后的一段时间里,国内出口企业可能独享退税提高的好处,但当企业需要与外商重新签订合同的时候,就有可能面临出口价格下调的压力,退税的部分好处就有可能会被外商分享。有估计认为,在价格重新谈判之后,国内企业大约能够获得退税增加部分的25%-50%。
  现在纺织服装行业面临的主要矛盾,仍然是由于外需不足引起的产能过剩。出口退税的回调在短期内可以适当减轻企业由于成本上涨带来的困难,但出口企业能否在利润挤压中生存下来,取决于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外需改善,或生产成本下降;二是在逆境中突破,发挥各自的优势实现产业升级。目前看来,大多数企业需要从后者寻找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