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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意支柱产业之广告与会展业

时间:2012-08-24 16:35:02 来源:上海招商网整理

  为支持本市现代服务业的发展,进一步明确和规范本市举办或组织会议业和展览业的营业税征收,对本市举办各类会展业业务的营业税征收问题明确如下:

  1、对主办(组织)、承办会展业务的单位,其直接向参展商、参会方等单位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可按扣除支付给第三方的场租费、场地搭建费、广告费、食宿费、门票费及交通费后的余额依“服务业一一代理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2、对主办(组织)会展业务的单位,委托承办单位(其他单位)承办会展业务的,可按扣除支付承办单位(其他单位)相关费用后的余额依“服务业一一代理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3、对承办单位(其他单位),可按向主办(组织)会展业务的单位收取的全部费用,扣除支付给第三方的的场租费、场地搭建费、广告费、食宿费、门票费及交通费后的余额按“服务业一一代理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4、上述食宿费、门票费及交通费是指统一代理支付的团体费用。

  5、凡需按本规定实行差额征税的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或其他单位,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书面申请,申请备案。

  上海“十二五”创意产业发展关于广告语会展业的规划文件(节选)

  广告业和会展业是文化创意产品化及其衍生发展的重要方面。重点促进广告业和会展业提升创意创新能力,不断挖掘其对先进制造业和其他现代服务业的带动作用。

  (1)广告。重点发展广告创意策划、广告延伸服务,拓展培育基于移动通信、数字视频、互联网的新型广告发布媒介。拓宽广告企业融资渠道,探索以广告合约、创意作品、时段版面进行质押融资等新型金融产品,支持优质广告经营主体在国内创业板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努力推进新型广告产业技术的应用。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推进产业基地建设,改革行业组织运营机制,加强行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进一步巩固国际广告运营中心城市的地位,将上海建设成为亚太地区的广告创意设计中心、广告延伸服务中心、广告科技创新高地和跨国广告企业总部基地。

  (2)会展。重点提升上海在专业会议、展览会与博览会、大型节事赛事活动等领域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能级,推进上海会展业向国际化、专业化、品牌化、信息化发展。鼓励申办知名国际会展活动,争取更多知名国际会展项目落户上海。统筹市、区县会展资源,努力形成全市布局合理、各区县优势互补、错位发展的格局,培育一批本市品牌会展项目。到“十二五”期末,上海会展场次和面积达到世界前三、国内第一位,引进培育2-3个国际顶级展会品牌,5-6个亚洲顶级展会品牌,使上海成为与东京、香港、新加坡并驾齐驱的亚太地区会展中心城市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