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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修订《汽车产业发展政策》背景

时间:2009-03-12 14:30:52 来源:搜狐

    2月10日,工信部发布公告,就落实和完善《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公告》指出,《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国家发改委令第8号)自2004年5月21日颁布实施以来,在规范汽车产业竞争秩序、促进汽车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进汽车产业与交通设施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为适应不断变化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和汽车产业发展趋势,进一步发挥产业政策对我国汽车产业发展的引导作用,工业和信息化部拟进一步落实和完善《汽车产业发展政策》。

    现行《汽车产业发展政策》的实施背景

    我国现行的《汽车产业发展政策》,是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家发改委于2004年6月1日起正式颁布实施的。

    之前自1994年的《汽车工业产业政策》发布并执行以来,中国汽车工业有了长足发展,企业生产规模、汽车产销量、产品品种、技术水平、市场集中度均有显著进步。进入新世纪,国内外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中国汽车工业既有良好的发展机遇,又面临着严峻挑战,同时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要促进汽车工业的健康发展,需要有一个具有创新性、前瞻性、科学性,并具有指导意义的产业政策。

    2004年颁布实施的《汽车产业发展政策》通过网上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征求了有关部门、企业、外商等社会各界的意见,并反复论证、修改。该政策共十三章七十八条,主要包括政策目标、发展规划、技术政策、结构调整、准入管理、商标品牌、产品开发、零部件及相关产业、营销网络、投资管理、进口管理、汽车消费等方面的内容。制定该政策所遵循的原则是:坚持对外开放和自主发展相结合、扩大企业自主决策权与加强宏观调控相结合、国内外两个市场发展相结合,坚持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通过完善准入规则和相应的税收措施,鼓励汽车制造业发展,促进产品本地化制造,兑现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为我国汽车工业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并努力做到管理制度公开透明。

    与1994年《汽车工业产业政策》相比,2004年颁布的《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具有七个方面的特点:一是取消了与世贸组织规则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所做承诺不一致的内容,如取消了外汇平衡、国产化比例和出口实绩等要求。二是大幅度减少行政审批,该放的放开,该管的管住,依靠法规和技术标准,引导产业健康发展。三是提出了品牌战略,鼓励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为汽车工业自主发展明确政策导向。四是引导现有汽车生产企业兼并、重组,促进国内汽车企业集团做大做强。五是要求汽车生产企业重视建立品牌销售和服务体系,消除消费者的后顾之忧。六是引导和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汽车和新型燃料汽车。七是对创造更好的消费环境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业内人士呼吁修订《汽车产业发展政策》
   
    早在2007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李建新就提出关于修订现行《汽车产业发展政策》的议案,并引起广泛关注。与此同时,包括曾庆洪、尹家绪、左延安等多位汽车界的全国人大代表也从不同角度对产业政策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发表了各自的看法。

    业内专家认为,产业政策虽然是2004年出台的,但制定过程要比这更早。所以,对于自主创新、科学发展、国际竞争力、新能源汽车等方面都“体现”不足。企业对修改产业政策最集中的反映体现在企业准入方面。他们认为,企业准入制度应该尽快取消,否则将很可能扼杀一些优秀自主企业,影响公平竞争的环境。

    全国人大代表长丰集团董事长李建新在2007年“两会”议案中建议,应该对产业政策实施过程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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