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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奉贤经济园区优惠政策

时间:2009-02-09 16:00:26 来源:奉贤经济园区

    优惠政策:

    在园区注册的企业,在征收完各种税收以后,按以下奖励办法实行,先征后返:

    奖励比例

    年交地方所得部分

    奖励比例
 
    所得税按地方所得

    奖励50%以上
 
    增值税按地方所得

    奖励50%以上
 
    营业税按地方所得

    奖励50%以上

    一.内资企业(实业型)

    1.增值税优惠50%

    2.所得税优惠按留地方税额总数的50%

    以上各项由经济园区按季结算兑现

    二.注册型企业

    1.增值税优惠50%

    2.所得税按留地方税总数的50%优惠

    3.营业税按留地方税总额的50%优惠

    以上各项由经济区按季总算兑现

    奖励政策:

    1.增值税奖励总额的10%

    2.营业税奖励总额的32%

    3.所得税奖励总额的25%

    园区特大纳税企业的纳税奖励比例

    全年纳税额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落户企业,享受上述奖励政策的同时,另奖励如下:

    1.全年纳税额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的部分,再享受增值税总额的1%,营业税地方(镇级)留成部分的2%,所得税地方(镇级)留成部分的2%的奖励;

    2.全年纳税额200万元(含200万)以上,不满500万元的部分,再享受增值税总额的1.5%,营业税地方(镇级)留成部分的3%,所得税地方(镇级)留成部分的3%的奖励;

    3.全年纳税额500万元(含500万)以上的部分,再享受增值税总额的2%,营业税地方(镇级)留成部分的5%,所得税地方(镇级)留成部分的4%的奖励;

    4.上述纳税奖励政策实行分段结算。

    注:

    1.企业所得税(按核定征收方式)计算方式:应纳税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使用税率(使用税率:年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以上33%,10万以下3万以上27%,3万以下18%)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

    2.对私营企业投资者个人取得的税后分红所得,投资收益、盈余公积金转注册资本等,均应按照(个人所得税)规定,依2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3.注:如国家及地区相关政策有所变动,则按新的政策实施奖励。

    上税特大型企业税收奖励实行“一企一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