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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桥进出口加工区优惠政策

时间:2009-02-24 15:00:56 来源:上海招商网

    政策内容税率

    减免税期获利后第1—2年外资生产性企业经营期在十年以上免征免征。非生产性企业经批准享受“一免两减半”

    获利后第3—5年7..5%

    继续减免期三资先进技术企业延长三年减税税率

    当年减税三资企业当年产品出口产值达到70%

    当年免税中资高新技术企业(经市科委认定)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增加一年免税期经申请批准可以免征一年,以后年度复检合格企业当年免征

    退税外商将利润用于再投资经营期不少于5年的:

    投资、扩建产品出口企业或先进技术企业退还已征收税款100%;

    投资其他企业退还已征税的40%

    地方所得税(企业所得税*10%)1995年前免征2000年前免征

    房产税外商自建或购买的房产5年内免征

    出口保税具有保税仓库,提供保税业务服务,出口产品原料,成品可办理保税

    所得利润汇出部分所得税免征免征

    出口增值税退税农产品,煤炭退税率3%;

    农产品为原料的工业品退税率为6%;

    其他出口商品退税率为9%;

    外资银行无此政策经批准可开展人民币业务

    中外合资贸易公司无此政策经批准可开展人民币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