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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新政回击低价囤地


2007年11月1日,或许又是更加严苛的土地新政到来之时。从明日开始,最新版本《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39号令)正式实施。其中明确规定: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不得发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也不得按出让金缴纳比例分割发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这显然是针对开发商低价囤地的有力回击,过往那种依靠土地证向银行圈钱的时代将一去不复返。”湖南珠江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潘晓军说。

在明日起实施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39号令)中,要求受让人付清全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后,才能领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未缴清全部出让价款的,不得发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也不得按出让价款缴纳比例分割发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也就是说,开发商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按合同约定分期付款,但地方政府不得为开发商分期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国土资源部负责人表示。

显然,这一措施影响最大的将是大盘的开发商们。在土地出让过程中,以高价拍得大宗建设用地然后分期付款分期获得土地使用权证进行房地产开发的操作方法,使得房地产企业实际只使用了少量的土地和项目启动资金就获得大宗土地使用权,从而助推了地价的上涨。

“这一政策将进一步完善土地招拍挂制度,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秩序,从源头上强化房地产宏观调控的效果。”长沙市国土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在明起实施的这个新法规中,5个方面的变化引人关注:其一是将工业用地纳入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范围,其二是明确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分层出让,其三是将土地使用权修改为建设用地使用权,其四是进一步明确挂牌出让截止问题,其五是进一步规范出让金缴纳和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发放。

“归根结底,政府加强了对土地的管理,提高了土地获取门槛。”湖南建设集团副董事长栾志平说。显然,政策实施后的受益方,将是资金实力雄厚的大型开发商。

新的政策实际上进一步提高了开发商进入土地市场的门槛,强化了资金在行业和企业发展中的重要性。在必须具备全部的付款能力才能参与土地竞买的情况下,对于开发商资金规模的要求显得更高。“显然,39号令对规范土地一级市场秩序有积极作用,将有利于遏制土地招拍挂市场上不断飙升的土地出让价格。”栾说。

(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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