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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2-04-01 08:52:07 来源: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由市政府办公厅综合各区(县)人民政府(下称“区(县)政府”)和市政府各委、办、局(下称“市级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指标统计附表、附图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1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本可以从“中国上海”门户网站(www.shanghai.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联系(电话:63582606,电子邮箱:xxgkyjx@shanghai.gov.cn)。
  一、概述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也是上海加快实现“两高一少”的关键之年。本市各级政府部门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认真贯彻《条例》、《规定》以及中办国办《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有关精神,切实落实国务院部委有关信息公开的要求,坚持以深化公开内容为核心,进一步提高公开意识、增强公开力度、扩大公开领域、创新公开渠道、夯实公开基础,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取得一定的进展和成效。
  (一)加强领导,统筹安排,信息公开工作计划性进一步增强。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市委主要领导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提出具体要求,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方向。市政府主要领导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年度工作重点,确定财政信息公开方案。有关市领导多次召开专题协调会,研究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明确工作任务。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新形势和新要求,起草了市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要点,提出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优化依申请公开服务、加快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强化指导监督力度等工作任务,着力推动政府工作报告中作出承诺的、市民群众高度关注的、中央部委明确要求的相关政府信息依法公开。三是细化工作要求。各级政府部门根据全市总体要求和统一部署,结合部门实际和地区特点,分解工作任务,提出细化要求,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聚焦重点,有序推进,公共资金信息公开取得新突破。一是着力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向社会公开了市本级预决算报告及相关明细表,教育等部分民生支出细化到项,基本涵盖了政府总预算的最主要内容。除涉密部门外,全部129个部门预算均向市人大报送。64家市级预算单位首次公开部门预算,数量位居全国前列。首次公开市本级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汇总数和61家市级预算单位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3项市级专项资金分配具体情况向社会主动公开,比上年新增34项。首次公开2010年度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情况。二是进一步深化审计公开内容。在全国省级机关中率先向社会公开了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市环保局等19个部门2010年度预算执行单项审计结果。及时公开《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跟踪审计结果公告》和对口支援都江堰市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等重点投资资金和项目审计结果。公开了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运营管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土地整治资金收支管理、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管理等11项专项资金审计(调查)结果,进一步推动财政性资金和社会公共资金透明、规范运行。三是继续加强国资监管信息公开。在全国率先公开本市国有企业海外投资发展情况,公开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改革重组、整体上市进展、国资布局调整、企业职工工资水平等信息。深化公开本市地方国有经济年度总体运行情况,细化公开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月度总体经营情况和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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