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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事登记改革助个人创业取消注册资本最低额

时间:2013-11-20 16:52:48 来源:长沙晚报

  长沙率先推行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到底如何改,长沙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解读说,改革将破解公司注册前置审批限制,给更多创业者尤其是年轻创业者带来利好。为方便群众在改革过渡时期登记注册,目前暂时可实行“双轨制”,即商事主体既可按照改革后的规定申请登记,同时也可按照改革前的原规定申请登记。

  资本:

  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

  即将从中央美术学院毕业的小伙李鑫想到长沙开一家设计公司,但最低3万元的注册资金让他犯了难。昨日,长沙市工商局局长卓精华说,从今年元旦起,李鑫就能在长沙“零门槛”注册公司,甚至在家办公司。“相比广州等地的商事改革来说,长沙的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突破力度更大,将取消注册资本最低额和比例限制。”卓精华介绍,在长沙注册公司实收资本到位不需要提交验资报告。

  根据改革方案,除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另有规定的外,其他公司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登记机关不再对有限责任公司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实收资本进行登记;取消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规定;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及比例;不再限制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总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不再规定公司股东(发起人)缴足出资的期限。

  宽进:放宽住所登记条件

  “新商事登记制度准入条件降低,好比先给企业准生证,再拿资格证。”卓精华解读说。

  企业“准生”条件进一步放宽。放宽住所登记条件,实行“一址多照”。即允许有投资关联关系的商事主体,在县(区、县级市)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科技园等专业园区内的商事主体,经营股权投资、电子商务、文化创意、软件设计、动漫游戏等现代服务业的商事主体,将同一地址作为多家商事主体的住所;实行“一照多址”,即企业在其住所所属行政辖区(县、区、县级市)内增设从事一般项目经营活动的经营场所,可以选择办理分支机构登记,也可以选择向登记机关申请增设经营场所备案。同时,对无法提供有效房产证明文件的,可凭当地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园区管委会出具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场所使用证明,直接办理住所登记。

  另外,放宽企业名称登记条件,允许企业将字号或字号行业置于行政区划前,突出字号特性;允许企业名称中不使用国民经济行业类别用语表述其所从事行业。

  “不过,放宽登记门槛,领取了营业执照不代表就什么都可以做。”卓精华介绍,许可经营项目还是必须经过许可审批才能从事经营。即改革后将实行工商登记注册与经营项目审批相分离的登记制度。即实行“先照后证”,除金融、电信等19项特殊行业外,均可直接进行工商登记。从事许可经营项目的,凭营业执照在取得有关部门许可审批后,才能开展经营活动。

  严管:

  从行政监管变诚信约束为主

  新制度将实行“宽进严管”。在“严管”方面,工商等部门将转变过去单纯依靠行政手段实施监管的方式,而更注重运用信息公示、信息共享、信息约束的手段强化信用监管。在此思路下,长沙市将构建统一的商事登记管理信息平台和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各审批部门、执法部门、银行等社会信用征信部门可通过商事登记管理信息平台共享许可登记、监管、信用信息,办理行政许可及监管业务;社会可通过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了解商事主体存续及经营情况。

  对于企业关心的年检问题,根据改革方案,企业年检制度将改为年报备案制,要求企业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商事主体向商事登记机关提交《年度报告书》,商事登记机关通过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将《年度报告书》向社会公示,不再进行年度检验。

  “我们希望通过信息公示系统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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