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年检指南

来源:本站2013-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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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检时间

  所有在2012年12月31日之前成立的企业(营业执照上的注册成立日期),都需要申报参加2012年的企业工商年检。年检企业应于2013年3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申请办理公司2012年度的公司联合年检。

  年检程序

  准备年检材料

  公司年检程序

  1
-准备年检资料:

  (1)企业所有政府证照正、副本原件(批准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财政登记证、统计登记证、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外汇登记IC卡);

  (2)外商投资企业2012年度会计预决算报表(全套);

  (3)外商投资企业统计报表(12月份);

  (4)《外商投资企业信息表》

  (5)验资报告复印件

  申请年检或预审

  公司年检程序2:

  由于联合年检系统和工商年检系统分别单独运行,因此,企业应另行向工商管理部门申报工商年检。2013年3月1日起企业凭营业执照向原领照或指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领工商年检报告书,也可以通过登录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信息网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网申报工商年检。企业网上申报,填写《外商投资企业、外国(地区)企业年检报告书》,经审核部门初审通过,将报表打印,并经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和加盖公司章。

  办理审计

  公司年检程序3:

  1.外资企业需通过具有相关资质的审计机构出具年报审计报及外汇专项审计

  2.相关资料

  (1)营业执照、批准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外汇登记IC卡的复印件;

  (2)各期验资报告复印件;

  (3)上年审计报告、外汇审计报告复印件;

  (4)2011年全年帐薄、会计报表、会计凭证、纳税申报表、银行对账单;

  (5)固定资产盘点表(或折旧计算表)、存货盘点表。

  企业网上申报

  公司年检程序4:登录商务部网站,企业根据网上填写要求填写数据,报表完成后,通过选择相应的主管部门上报。经审核后打印《联合年检报告书》。

  申报到联合年检相关部门

  外资管理部门、经济委员会、财政部门、税务部门、财政管理部门、统计部门等。

  支付年检所需费用

  领取通过年检的营业执照

  1.对经过审核通过年检的企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其营业执照上加贴当年通过年度检验的标识或在其副本正面或背后年度检验栏中加盖登记机关年度检验专用章。具体做法区分如下:

  2.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正本上加贴年度检验标识,并在其副本上加盖年检戳记。

  3.非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正本上加贴年度检验标识,并在其副本背面年度检验栏目中,填写年检年度、审核日期并加盖登记主管机关的年度检验专用章。

  4.《营业执照》,其正、副本上分别加贴年度检验标识。

  5.《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其正、副本上分别加贴年度检验标识。

  外资公司年检注意事项

  发现如下问题,视情节轻重,依据《企业法人年度检验办法》等有关规定给予适当的处罚:

  1.在规定的年检时限内未申报年检材料的,处以二万元以下罚款,责令并限期补办年检手续。

  2.年检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处以二万元以下罚款,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再处以二万元以下罚款,直到吊销其营业执照。

  3.在规定的时限内未申报年检材料,且在住所查无下落的,吊销其营业执照。

  4.确已歇业,但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责令限期办理注销登记,逾期不办理的,吊销其营业执照。

  5.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的,吊销其营业执照。

  特别提醒

  1.对于注册资金分批到位,且营业执照有效期即将到期的企业参加年检,需要在申请办理年检之前,通过增资或减资,使实收资本等同于注册资金。才能参加工商年检。对注册资本的年检是一个相当重要的内容,因为,有否足够的资本是考核企业是否有持续经营能力的一个重要标志。实质上,注册资本的工商年检是对公司注册资本的一种定期审核,这可在一定程度上防止公司在验资通过后,再来抽逃资金,远比对公司时点资金的验资要可靠的多。

  2.对于营业执照在申请年检前已经过期或者即将到期的企业,须在申请年检前先办理公司营业执照的延期。才能参加工商年检。

  3.登记主管机关对应具备但不具备企业法人条件或有严重违法行为须停业整顿的企业法人,暂缓通过年检,并依法进行处理。待引起暂缓通过的因素消除后,再补办年检手续。

  4. 企业不按照规定接受年度检验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其限期接受年度检验。

  (1)属于公司的,并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其他经营单位的,并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并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

  (2)企业在责令的期限内未接受年检的,由企业登记机关予以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仍未接受年检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