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资外资企业、工商企业年检对象

来源:本站2013-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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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年检的对象有:

  领取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其他经营单位。

  年检的对象;
  凡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股份企业法人和领取《营业执照》的其他经营单位都应该按时参加年检;
  年检的范围;
  凡上一年度以前设立的企业都应该依法参见年检;
  年检的时限;
  年检起止日期为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登记主管机关在规定的时间内,对企业上一年度的情况进行检查。企业应于6月15日前向登记主管机关报送年检材料;
  有些企业在6月15日前提交年检材料确有困难的,经年检机关同意,可以适当延长报送年检材料的期限,年检机关可免予对其处罚;
  如果企业无正当理由在3月15日前未送报年检材料或在年检截至日期前未申报年检的,登记主管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其营业执照;